建筑工程分户验收内容及标准

分户验收,即“一户一验”,是指建筑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对每一户住宅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专门验收,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那么分户验收到底有什么验收条件呢?验收哪些项目呢?检查方法及验收标准又有哪些呢?本文就从户内部分及公共部分来说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及规范,供大家参考。

一、分户验收的条件

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

2、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二、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1、建设单位负责成立分户验收小组,组织制定分户验收方案,进行技术交底。

2、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的检测仪器和工具,并经计量检定合格。

3、做好屋面、厕浴间、外窗等有防水要求部位的蓄水(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4、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的各类管线走向和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气回路标识清楚,并且暗埋的各类管线走向应附图纸。

5、确定检查单元。

6、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镶刻工程铭牌。

三、分户验收参加人员

1、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工程建设专业技术人员;

2、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为建造师(项目经理)、质量检查员、施工员等执业资格;

3、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四、分户验收的规定

1、检查项目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2、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有9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最大偏差应在允许偏差的1.2倍以内。

3、分户验收记录完整。

五、分户验收时应形成的资料

1、验收过程中应按附录A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2、分户验收结束后应按附录B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分户验收资料应单独整理、组卷,随施工技术资料一并归档。

六、分户验收内容及标准

户内部分

1、验收项目:楼地面、墙面、天棚面层

验收内容:(1)楼地面空鼓、裂缝、起砂;(2)墙面、天棚空鼓裂缝、脱层和爆灰。

检查方法:小锤轻击和观察检查,可击范围内轻击点间距不得超过40cm。

验收标准:楼地面空鼓面积不得超过400cm2,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墙面、天棚无空鼓、脱层;距检查面1M处正视无裂缝和爆灰。

参照标准:GB50209-2002-5.3.4、5.3.6;gb50210-2001.4.3.5;GB50204-2002.8.2.1。

2、验收项目:门窗安装

(1)验收内容:窗台高度

检查方法:钢尺检查,每个窗台不少于一处。

验收标准:窗台或落地窗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900mm且不得有负偏差。

参照标准:GB50352-2005.6.10.3;GB50096-1999.3.9.1验收项目:门窗安装。

(2)验收内容:外窗渗漏

检查方法:淋水试验或雨后目测。

验收标准:外窗及周边无渗漏。

参照标准:《建筑法》第六十条。

(3)验收内容:门窗开启

检查方法: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验收标准:开启灵活、关闭严密;分户门等不松动、不晃动。

参照标准:GB50210-2001.5.3.4;GB50210-2001.5.1.11。

(4)验收内容:安全玻璃认证标识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安全认证标识。

验收标准:应使用安全玻璃的不得使用非安全玻璃,玻璃上有安全认证标识。切且标识不得隐蔽。

参照标准:发改运行(2003)2116号第六条。

3、验收项目:栏杆安装

(1)验收内容:栏杆高度、竖杆间距

检查方法:钢尺检测,每片栏杆不少于一处。

验收标准:低层、多层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净高不应低于1.10m,不得有负偏差。

参照标准:GB50210-2001-12.5.6、12.5.9。

(2)验收内容:防攀爬措施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验收标准:有水平构件的栏杆或花式栏杆应设防攀爬措施(金属密网、安全玻璃等)。

参照标准:GB50352-2005-6.6.3。

(3)验收内容:护拦玻璃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3C安全标识、游标卡尺测量。

验收标准:必须使用刚化玻璃或刚化夹层玻璃,厚度不应小于12mm,当临空高度超过5m时,必须采用刚化夹层玻璃。

参照标准:GB50210-2001-12.5.7。

4、验收项目:防水工程

(1)验收内容:屋面渗漏

检查方法:平屋面分块蓄水,蓄水时间不少于24小时,天沟、管道根部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坡屋面淋水试验不少于2小时。

验收标准:屋面无渗漏无积水。

参照标准:GB50207-2002-10.0.5。

(2)验收内容: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

检查方法:蓄水24小时后放水,最小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

验收标准:无渗漏,排水顺畅。

参照标准:GB50209-2002-4.9.8验收项目:防水工程。

(3)验收内容:外墙渗漏

检查方法:外窗人工淋水试验一小时后检查。

验收标准:墙面无渗漏,滴水线无爬水。

参照标准:《建筑法》第60条。

5、验收项目:室内空间尺寸

(1)验收内容:室内净高

检查方法:每个房间净高测五点。偏差为实测值与推算值之差;极差为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使用激光测距仪或钢卷尺进行检测。

验收标准:最大负偏差不超过20mm,极差不超过20mm。

参照标准:DGJ32/J16-2005-6.3.2验收项目:室内空间尺寸。

(2)验收内容:室内净开间

检查方法:每个房间开间、进深尺寸各抽测两处。偏差为实测值与推算值之差;极差为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使用激光测距仪或钢卷尺进行检测。

验收标准:极差不超过20mm且不超过垂直长度的0.5%。

参照标准:DGJ32/J16-2005-6.3.2。

(3)验收内容:构件尺寸

检查方法:使用激光测距仪或钢卷尺进行测量、偏差为实测值与推算值之差;极差为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验收标准:室内梁、窗台等构件不得出现明显的大小头现象。

6、验收项目:外墙保温

(1)验收内容:设计做法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进行检查。

验收标准:设计做法必须通过图纸审查。

(2)验收内容:保温层厚度

检查方法:用钢卷尺进行测量检查。

验收标准:保温层厚度必须与图纸要求一致。

(3)细部处理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验收标准:外飘窗周边等必须进行保温层处理。

7、验收项目:水暖安装

(1)验收内容:管道渗漏

检查方法:试水检查。

验收标准:给水、排水、采暖管道、散热器、卫生器具、阀门、热表、水表等的接口无渗漏参照标准:gb50242-2002-4.2.2、5.2.1。

(2)验收内容:管道坡向

检查方法:试水检查。

验收标准:给水、排水、采暖管道无堵塞。

参照标准:GB50242-2002.5.2.3。

(3)验收内容:管道坡度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验收标准:排水管道坡向、坡度正确。

(4)验收内容:安装固定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验收标准:给水、排水、采暖管道、散热器、卫生器具、阀门、热表、水表等安装固定牢固、支架间距位置符合要求。

参照标准:GB50242-2002。

(5)验收内容:地漏水封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验收标准:地漏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

参照标准:GB50242-2002。

(6)验收内容:热表和温控阀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验收标准:入户装置安装热计量表、或每组散热器安装热分配表,以及每组散热器安装温控阀。

参照标准:GB50242-2002。

8、验收项目:电气工程安装

(1)验收内容:插座相位、接地

检查方法:使用“漏电保护相位检测器”逐个检查。

验收标准:“漏电保护相位检测器”无接错显示。

参照标准:GB50303-2002-6.1.9、6.2.8。

(2)验收内容:户内配电箱(盘)

检查方法:观察和开、关触电保护器动作。

验收标准:照明配电箱(盘)内配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箱(盘)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

参照标准:GB50303-2002-6.1.9、6.2.8。

(3)验收内容:通电检查

检查方法:通电检查。

验收标准:照明系统通电运行正常。

参照标准:GB50303-2002。

(4)等电位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验收标准:等电位连接端齐全、位置正确。

9、验收项目:其它

(1)验收内容:烟道设置及附件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验收标准:止回阀、防火门按规定安装;表面无裂纹;上人屋烟道(包括管道透气孔)高度应超过1.8m。

(2)验收内容:墙面空调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验收标准:无渗漏、反坡、位置正确、与插座位置协调。

公共部分

1、验收项目:外墙及散水坡

验收内容:窗角斜裂缝、墙面裂缝。

检查方法:在距外墙两米范围内平视或仰视观察检查。

验收标准:墙面及窗角无可见裂缝;散水坡无断裂和不均匀沉降,应与建筑物及道路断开并进行相应的防水处理。

参照标准:《建筑法》第60条。

2、验收项目:楼(电)梯通道

(1)验收内容:电梯侯梯厅深度,电梯门净宽

检查方法: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检查。

验收标准:1、电梯侯梯厅深度不得小于1.5m;2、电梯门净宽不得小于80cm。

参照标准:GB50096-1999-4.1.9 JGJ50-2001-7.4.1验收项目:楼(电)梯通道。

(2)验收内容:高层首层疏散外门及通道的宽度

检查方法: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检查。

验收标准:疏散门应外开,其净宽不小于1.1m,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

参照标准:GB50045-95-6.1.9验收项目:楼(电)梯通道。

(3)验收内容:公共走道净高

检查方法: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观察检查。

验收标准:走道等有人员正常活动的净高度不小于2.0m。

参照标准:GB50368-2005-5.4.2验收项目:地下室。

(4)验收内容:通道净高

检查方法: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检查。

验收标准:通道的净高度不小于2.0m。

参照标准:GB50368-2005-5.4.2。

3、验收项目:地下室

(1)验收内容:地面及天棚渗漏、裂缝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验收标准:无渗漏、无裂缝。

参照标准:GB50208-2002-4.1.9。

(2)验收内容:地面裂缝、起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验收标准: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

参照标准:GB50209-200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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