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民用绿色建筑输配系统规定

成都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技术导则是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落实成都市政府《成都市绿色建筑行动工作方案》的发展战略要求,促进建立完善绿色建筑区域性技术标准体系,规范成都市绿色建筑设计而制定。适用于成都市域新建民用建筑绿色设计。其中,成都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技术导则对于输配系统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成都市民用绿色建筑输配系统规定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空调、通风系统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应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相关要求。
选配空调冷热水循环水泵时,应计算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热)比,并标注在施工图设计说明中,且应满足《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的相关要求。
暖通空调系统供回水温度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除温湿度独立调节的显热处理系统和冬季冷却塔供冷系统外,电制冷空调冷水系统的供回水温差不应小于5℃;
2、除利用废热或热泵系统外,空调热水系统的供回水温差不宜小于10℃;
3、当采用冰蓄冷空调冷源或有低于4℃的冷冻水可利用时,宜采用大温差供冷系统。
供暖空调水系统布置和选择管径时,应减少并联环路之间压力损失的相对差额。当设计工况时并联环路之间压力损失的相对差额超过15%时,应采取水力平衡措施。
空调机组的设置宜靠近其服务区域,空调通风系统的作用半径不宜过大。
考虑后期系统运行维护的方便,空调通风系统应根据需要设置调试用的调节阀及维护用的风管测定孔、检查孔和清洗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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