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控制工程包保责任管理办法是非常重要的,办法的制定是为了更好的管理,达到管理的初衷更好的保障工程质量。鲁班乐标小编就重点控制工程包保责任管理办法和大家说明一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铁路总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4〕168号)精神,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专业负责制和逐级负责制,加强项目作用发挥,确保重点控制工程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一局集团济青高铁SG-4标工程建设施工。第二章安全包保工作要求本项目部重点控制工程安全包保工作实行“六定一留”管理。第三条定点根据年度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分析确定全线施工风险工点作为管控风险点。第四条定级对确定的风险工点按风险程度为三个等级,其中:铁路总公司、设计单位明确的风险点及济青铁路公司分析确定的高风险点为一级,济青铁路组织分析确定的较高风险点为二级,其他风险点为三级,具体包括:(一)纳入一级安全风险管理的项目。1.站前工程项目包括:大型基坑施工、特殊结构桥梁、临近和跨既有线、高速公路、国道施工、特殊复杂地质项目、大坡度运架梁、工程线行车安全管理等。2.站后工程待设计明确后分析确定。(二)纳入二级安全风险管理的项目。1.站前工程包括:跨一般道路或乡间道施工的特殊结构桥梁工程项目;一般地段运架梁施工;使用大型或特种机械设备使用的工程项目;含防火安全控制的工程项目;含较多高空作业施工的工程项目。2.站后工程待设计明确后另确定。(三)纳入三级安全风险管理的项目。除一、二级风险项目外其他风险项目。第五条定人一级风险工点由项目项目部经理部包保人、分部包保人、现场第一负责人三级人员包保;二级风险工点项目部经理部包保人、分部包保人、现场第一负责人三级人员包保;三级分部包保人、现场第一负责人两级人员包保。格式详见附件3(表3-表5),包保人员具体名单另行下发。第六条定内容包保检查的必检内容:其中:跨高速公路桥梁施工6项,跨、邻近既有线桥梁施工8项,支架现浇梁施工6项,工程线施工管理7项。参照济青高速铁路工程建设《重点控制工程必须检查项目表》,详见附表1。第七条定频次包保人每月应检查的频次:1.一级风险工点不少于以下检查频次:项目部现场第一责任人8次,分部包保人4次,项目部包保人3次。2.二级风险工点不少于以下检查频次:项目部现场第一责任人6次,分部包保人4次,项目部包保人3次。3.三级风险工点不少于以下检查频次:项目部现场第一责任人4次,分部包保人3次。第八条定考核(一)考核频次项目部安质部负责每月对本单位包保人员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在每月23日前报济青高速铁路公司安质部。(二)考核内容对包保人员考核:一是检查现场是否存在应当发现的问题没有被发现;二是检查现场写实登记簿记录情况,内容是否全,频次是否够,整改要求是否有针对性,是否存在他人代替等造假现象;三是检查下发的整改通知单是否跟踪整改闭合,闭合资料是否完善。第九条留痕迹各包保工点均要放置包保写实登记簿,各包保人每次都要按规定的检查内容填写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按附表2格式下发整改通知单,提出针对性的整改要求,并跟踪督办整改闭合。第三章奖罚措施第十条奖励对在当月本管段范围内无任何安全事故和被上级通报的情况,包保工作完成较好的个人给予500元。第十一条处罚1.月度考核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的,对包保人罚款200元,若被上级单位通报的,对包保人罚款300元。(1)因故由其他人员代替检查,且代替的人员未尽到职责的。(2)考核发现包保工作流于形式,现场存在应该被发现的问题没有被发现的。(3)现场写实登记簿检查记录频次少于规定频次的;记录描述问题明显不准确的;记录中间留有空白页供包保人补填记录的。(4)发现的问题未按要求下发整改通知单或整改通知单由他人代发的;或问题没有按要求闭合的。2.月度考核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的,对包保人罚款300元,若被上级单位通报的,对包保人罚款500元。(1)检查包保记录登记本存在由他人代写或其它造假现象。(2)包保人员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现场存在重大安全或质量隐患应发现而没有发现的。(3)包保人员未按要求完成包保任务,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被项目部通报的,除按此要求扣款外对责任人清出本项目。3.出现安全事故或未完成《安全质量责任书》承诺内容时,对安全包保人罚款1000元4.以上奖罚从激励约束考核机制费用中支扣。第十二条以在建工程为考核对象,未建或已完工工程不在考核范围内。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项目部安质部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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