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挖土的工艺标准

机械挖土的工艺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大型基坑(槽)、管沟以及大面积平整场地等机械挖土。

施工准备

2.1 主要机具:

2.1.1 挖土机械有:挖土机、推土机、铲运机、自卸汽车等。

2.1.2 一般机具有:铁锹(尖、平头两种)、手推车、小白线或20号铅丝和钢卷尺以及坡度尺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2.2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2.2.3 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2.2.4 开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开挖面以下0.5m,然后才能开挖。

2.2.5 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2.2.6 选择土方机械,应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与作业条件、土的类别与厚度、总工程量和工期综合考虑,以能发挥施工机械的效率来确定,编好施工方案。

2.2.7 施工区域运行路线的布置,应根据作业区域工程的大小、机械性能、运距和地形起伏等情况加以确定。

2.2.8 在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和修整边坡坡度、清理槽底等,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2.2.9 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分段分层平均下挖→修边和清底

3.2 坡度的确定:

3.2.1 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础坑(槽)、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规定时,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3.2.1.1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一1.0rn. 3.2.1.2 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一1.25m.

3.2.1.3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5m. 3.2.1.4 坚硬性粘土一2.0m. 3.2.2 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l-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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