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建设的关键问题在于工程质量问题,而工程质量的保证是取决于工程质量管理运行机制的运作效果。任何项目工程的建设质量可以说都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人民的生活的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建设具有积极作用。所以,在其运行机制上不可以有丝毫的马虎大意。
1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运行机制机构设置
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运行机制机构的设置至关重要,直接影响,甚至是决定工程的质量水平,因此相关的检查机构资质与条件必须达标,且在行业内耕耘多年,拥有较为先进的经验。工程质量检查机构必须深知行业的风险,对于风险产生的原因、风险的类型需要做到实时性分析和评价,同时在把控能力上,应该实现对工程各个阶段质量的充分把握。
工程质量检查机构发挥的作用至关重要,其主要的工作内容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对工程风险进行前置预估和预防,价格方面是对主体结构的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把握与把控,通过抽查的方式进行全面展。[1]运用定时和不定时、定期和不定期、定点和不定点的抽查方式对工程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工程检查机构必须在工程验收时进行质量风险评估,并将一定的评估报告文本下发至各方机构备案。同时在工程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检查机构发现风险之后要对保险公司与开发商进行及时报备,不仅可以做到风险免责,也是尽职尽责。
1.1社会质量监管机构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
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质量管理是一大重点,是工程进行与否的关键核心,能体现城建机构的综合水平和综合实力。在某种程度上,必须引入社会化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而社会化的监理单位,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的是业主的权益,在我国政策范围之内,社会化监理单位在缔结相应的协约以后,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对工程建设的全程进行主观把控,对质量进行严防死守。社会质量监管机构在监理的过程中需要获取一定的报酬,从而给予一定技术性的指导和知识性的补充,提供较为完整的全程化服务。
他与生产者和经营者即消费者相对分离,独立于各个主体之中,单独进行技术化服务。社会中最常见的质量管理机构是监理公司,这也是各大工程在建设时最常合作。监理工作贯穿工程的全程,从项目建设之初一直到结束竣工,你公司需要进行全程参与,从中起到管理、监督和协调的作用。通过契约制的方式,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进行充分的落实。监理公司主要的职责有三,第一是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第二是对工程进度进行客观把控,三是对工程造价进行主观管理,从而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不受影响和损失。
1.2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
项目建设离不开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也是项目的直接承建者。施工单位对质量管理的把握水平,将直接影响工程的验收,因此,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是重中之重。在此基础上,施工单位需要全面提升自己的质量管理水平,才能促使项目有序进展,有条不紊且秩序化的进行建设。现如今,多数的施工单位已经建立健全了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运行相应的体系,让质量得到深度保障。
1.3质量保险机构
质量保险机构对于工程质量管理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主要的功效是对质量保险工作进行有效评价,并且对信息披露进行有客观干预。因此一旦工程质量出了问题,保险公司会根据工程质量的缺陷信息和相关的理赔标准,对理赔费用进行折算,同时兼顾在工程建设中各个主体对质量的控制进程。信息的收集就至关重要,必须架构与建设相关的职能部门对质量缺陷和理赔信息进行负责,并记录相关的数据提供给下级主体,让信息披露机制和信息评价机制得到相应的完善。
第一步就需要质量保险渗透到各个评价指标之中,让指标成为保险的理赔依据。对于一些住宅来说,全面保障工程质量还是核心,而不是本末倒置为了过关验收而去评定工程质量性能。这是工程质量指标质量保险的相关性紧密结合的原因,一般而言,一项工程要是质量越出类拔萃,出风险的可能就相对较低,进行保险理赔的概率就较小。[3]架构工程质量体系的指标主要涵盖安全、实用、耐久等等;第二,职业评估机构应该依据相应的评估方法,采用合理评估指标的方式进行评估,做大数据分析模式,客观评测工程实体质量,不仅可以让涉及主体对质量做到了然于胸,也能够降低在投保过程中的一些不诚信现象,最终受惠的还是购入竣工后建筑成品的消费者。
2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2.1监管机构中存在的问题
2.1.1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在我国的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管机构中,由于得到主管部门过多,造成了多头管理和条块分割的现状,就难免产生了部门和部门、领域和领域、行业与行业之间权责交叉、监督管理职权重叠的情况。容易造成一定的管理混乱,管理也持续低迷,最终造成人力和物力以及财力无故损耗。由于监管系统的一些弊端性,在工程修炼过程中各级主体,比如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等基本同宗同源,至于同一个监督体系,相互之间的约束相对较小,甚至有可能相互进行包庇,不然影响工程质量状况。
2.1.2市场准入制度不完善现如今,项目工程市场不断的放开准入机制,入门的门槛也越来越低。由于相关部门的监管与审查不力,有大量资质不达标的主体进入市场,对原本的市场造成一定的干预和影响,进而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造成冲击。从一个人的角度而言,要想从事工程建筑项目行业,必须要取得一定的资格证。反而让一些经验丰富、知识技能过硬但苦于没有资质证书的从业人员,面临失业的窘境。因此市场准入制度的缺陷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工程管理的运行机制,以深化改革和现实性的调整是重点。
2.2工程质量保险制度面临的问题
2.2.1法律环境的问题翻阅我国的相关法律条例,法律中没有强制执行工程质量保险的相关规定。如果要强制推行,通过行政的方式进行妥善解决,责令主管部门进行强行推广,但是这种行为又和《保险法》里的自愿原则产生了较大的矛盾。因此,来自于法律环境的现实性问题,是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推广的现实性问题。需要不断的扩大基数,还能够降低概率,因此提升参与者数量就是重中之重。可以通过立法强推的方式来进行完善,让工程项目均有保险作为坚实后盾。
2.2.2体制方面的问题《意见》中指出,政府和保险监管部门在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将风险技术评级作为重点的内容进行关注。但由于我国体制的限制,具体的风险技术管理机构的资质认证始终是个问题,同时相关机构工作展开方式、我想评估方式,现实行一体化监督,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深度改革与优化我在依旧没有可行性参照,相关的工作也就陷入瓶颈,无法开展。2.2.3保险公司的态度问题纵观所有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考虑到建筑工程规模巨大、涉及的保费数额巨大、提升风险的概率也相对较大。因此相关的保险公司在态度上又持保守意见,相关的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产品也相对较少。
3改善我国工程质量管理运行机制的建议
3.1推行政府化监督
政府是我国行政部门,电池由政府牵头来推动于改善我国工程质量管理运行机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权威性。政府通过无形的大手进行市场干预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作为第三方干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也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改革的必然发展趋势和有力的途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统一管理,责无旁贷,行政管理部门也有权委托第三方监管机构进行代理。行政管理部门也有权对这些第三方管理机构进行测试和考核,经过评选的机构将颁发相应的资质认证,从而才能进行质量监督。从现实的角度而言,质量监督不能是建筑开发商自己自管,而是要实现第三方的干预和管理,这也是国家文件精神和具体规定所要求的。
3.2实行异体化监督
实行一体化监督,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深度改革与优化我国的工程质量管理运行机制。而相关监管部门在监督的过程,有两种方式进行监管,第一种是同体监督,而第二种是异体监督。你监督在本质上要优于同体监督,如果要更好。客观而言,异体监督就是监督机构与被监督机构之间,没有利益的裙带关系,或者是来源于不同的行业,拥有着不同的经营性质,第三方的角度来观评判被监督主体。而保障监督结果的公平性与合理性和准确性。而监督、督察、核查的效率与作用也能被深刻保障。
3.3推行工程质量保险的基本做法
3.3.1做好宣传培训工作从现实的角度而言,工程质量保险应该作为一项基础保障落实到实践中去,因此必须加强宣传培训。让所有的领导层、员工能意识到工程质量保险的积极作用。因此就要实现宣传方式和培训工作的多样化推行,可以采取课程培训、宣传语标示、考试考核的方法来进行全面展开,开展的对象包含管理层和基础员工,做到宣传的无差别覆盖。3.3.2加强立法政府需要发挥自己的的职能效应进行干预,将立法保障工程质量保险的推行。工程建设的相关机构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也让工程质量保险为工程建设做好后备储蓄力量,以防万一,在紧急时候可以化解风险。因此,加强各级主体,对于工程质量问题的索赔意识至关重要。立法是保障项目购入保险的关键途径,保障各方权益,必须工程质量保险的推行通过法律来强制执行。
建筑业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