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外装饰施工安全问题与对策

建筑外装饰施工安全问题与对策是非常重要的,出现安全问题并不可怕,因为哪怕预防做的再好也可能出现遐思,重要的是要做好对策解决实际问题才是最关键的。鲁班乐标小编就建筑外装饰施工安全问题与对策和大家简单说明一下。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进步,目前建筑立面设计愈来愈突显地域风格和时代气息,装饰面层大多采用新型材料和特殊工艺而显得富丽堂皇、丰富多彩。正是由于这种现状,使得建筑物外墙、尤其是高层建筑的外墙装饰施工增加了难度,进而使这项在建筑施工过程不易有效管理控制的分项工程充满了危险性(例如:大规格玻璃、金属幕墙,大面积干挂石材、湿作业面砖、块材和涂料混合饰面等)。另外,长期以来,在一些室外装饰工程施工中,由于领导重视不够、安全监控不到位,防护设施不完善、操作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等诸多原因,存在着较多的安全隐患,导致高处坠落和坠物伤人事故时发生,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如何加强外墙装饰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遏制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是一件摆在我们面前刻不容缓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应该在调查研究、分析现状的基础上,从严格资质管理、落实专业分包、规范业主行为和健全安全制度、完善防护设施等几个方面入手,实施安全管理系统工程,加大施工现场硬件投入,全方位地搞好群防预治工作。

一、现实状态及存在问题:

1、施工队伍资质管理问题

据调查,目前从事建筑外墙施工很少是专业队伍,一般情况下都是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分包,而分包单位大多没有相应资质,不具备二次承包的能力。此类队伍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力量薄弱,操作者多为素质不高的劳务队成员且队伍不稳定,这种松散型的管理模式,根本没法进行正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工程问题

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外墙装饰或其他分项工程,几乎成了现行通病,他们从自身利益出发,随意向外发包工程。出现这种不正常情况后,施工现场就会存在两个、甚至是多个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组织,在施工总体安排和安全管理方面就会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甚至出现互相影响、互相扯皮的现象。由于总承包单位无法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必然导致安全管理和防护体系出现混乱局面,极易引发事故。

3、总承包单位对外发包外墙装饰工程问题

通常情况下,由于总承包单位专业不配套,无力承担特殊施工任务,就把建筑物外墙装饰或其他分项工程对外进行分包施工,而没有认真明确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应负的责任。总承包单位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协议)时,一般都会签署类似条款:“施工过程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似乎这样就可以一包了之,万事大吉。无形中就使得总承包单位麻痹大意,在安全方面放松或放弃了对分包方的监督管理工作,以致于责任不清,往往留下很大的后遗症。

4、分包队伍自身安全管理问题

由于外墙装饰施工的周期比较长且需要的人员有限,因此分包队伍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在施工现场投入的管理力量也很薄弱。一般情况下仅有一名带班工长,没有安全监管人员,根本无法开展有效有安全管理工作;再加上所用的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防护意识较差,经常发生违章作业现象,极易发生架体倾塌、操作者高空坠落和坠物伤人的恶性事故。

二、预防措施及采取对策

笔者认为,尽管目前在建筑物外装饰施工管理中存在着上述矛盾和问题,但只要引起各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尽快理顺各种关系,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加以控制,就能够消除事故隐患,扭转不利局面。 1、关于施工资质管理问题,必须抓好两方面的工作;首先应强化政府主管部门对此项工作的监管力度。各级政府机构应加强从事外墙装饰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查,规范市场管理,实施源头把关,杜绝无证施工现象。其次是建设投资方、总承包单位,因特殊情况必须对外墙装饰工程进行分包时,应选择符合资质等级、有施工许可证的专业队伍,并且认真验证进场队伍人员构成和技术状况。

2、针对建设投资方任意肢解发包工程行为,有关政府部门应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建设、投资方的行为。

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应该向建设方宣传建筑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抵制其肢解工程的行为。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章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3、关于总承包单位对外分包工程问题,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首先要理顺关系、分清责任。《建筑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2)加强参建方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

a. 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的安全保证体系,将所有分包工程施工纳入保证体系,进行统一管理;

b. 成立具有统一协调机制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包单位的负责人、施工现场的负责人均应接受其领导和安排;

c. 制定相关层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所有的规章制度;

d. 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定期召开的安全生产例会,并及时对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3)加强安全投入技术指导

a. 针对承建工程的建筑外装饰特点及周边环境,编制全面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b. 认真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管理程序——总包方对分包方;分包单位对操作人员。

c. 总包单位应向分包方提供满足安全要求的操作条件。在外装饰工程施工之前,双方应共同对外脚手架体和防护设施进行全面验收。

d. 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总包单位负责对进场的所有人员(包括分包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他们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

(4)加大安全检查监督力度

a. 总承包单位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所有管理人员和民工队负责人(包括分包方)参与的安全大检查,通过全面检查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b. 专职安全员日常检查。安全员每天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针对分包单位自身安全管理薄弱,应该督促其做到:

(1)加强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

a. 施工现场必须常设具有上岗资格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并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b. 参与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c. 认真执行审批生效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分包负责人应对操作班组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2)强化对操作者的安全教育

a.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基本常识、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及防护用品的使用等有关 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其自我防护意识。

b. 做好班组安全教育工作开展“三不伤害”活动。

(3)认真进行内部安全自查工作

a. 施工管理人员在安排,检查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安排、检查安全工作。

b. 操作班组应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到“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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