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表
序号控制项目控制内容
1准备工作
1.学习并掌握钢结构工程有关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
2.检查施工单位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是否有相应的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
3.熟悉和本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合同和补充协议。
4.熟悉施工图纸,并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根据会审后的施工图、有关标准、设计变更等,要求施工单位认真仔细地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资料,我方需对其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后方可实施。
5.监督检查施工管理人员是否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了技术交底。
6.检查测量和检测仪器是否准备充分,是否是经计量鉴定,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
7.检查钢材,连接球、螺栓、金属压型板及涂装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抽样复检报告,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8.检查焊缝抽样复检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9.检查焊工的上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认可的范围内施焊。
2施工过程控制
1.采用的原材料及成品应根据设计图纸、有关技术标准及合同中有关质量的条款进行现场确认验收。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成品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复检,并需进行见证取样、送样。
2.所有进场材料根据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吊装顺序进行分类堆放,以便吊装。
3.在基础砼浇筑前,钢结构单位需配合土建单位进行地脚螺栓的预埋,地脚螺栓埋设的位置必须准确。并需用短钢筋和基础钢筋定位,以保证浇筑砼时不移位,在基础砼浇筑完后初凝前,需再次用经纬仪、水平仪、钢尺等校核地脚螺栓的位置是否正确,定位轴线、基础轴线和标高是否正确。
4.当基础砼达到设计的75%以上时方可吊装。吊装需严格按照确定的吊装顺序进行,并做好临时固定。钢柱等主要构件的中心线及标高基准点等标记应齐全,钢柱、钢梁、檩条、墙梁钢梯等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5.对运输堆放和吊装等造成的钢构件变形及涂层脱落应进行矫正和修补,钢结构表面应干净,结构主要表面不应有疤痕、泥砂等污垢。
6.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在规范规定的范围。
7.在形成空间刚度单元后,应及时对柱底板和基础顶面的空隙进行设计强度等取得的细石砼、灌浆料等二次浇灌。同时应进行安装偏差的检测,若超过设计或规范要求,需按规格进行校正。
8.钢网架结构支座定位轴线的位置、支座锚栓的规范应符合设计要求,支承面顶板的位置、标高、水平度及支座锚栓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9.钢网架结构安装完成后,其节点及杆件表面应干净,不应有明显的疤痕、泥砂等污垢,螺栓球节点应将所有连接缝用油腻子填嵌严密,并应将多余螺孔封口,钢网架结构安装完成后,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规定。
10.网架结构总拼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应分别测量其挠度值,且所测的挠度值不应超过相应设计值的1.15倍。
11.连接梁、柱、檩条、网架等构件的紧固螺栓的紧固程度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12.压型金属板成型以后,其基板不应有裂纹,有涂层或镀层压型金属板成型后,涂、镀层不应有肉眼可见的裂纹,剥落和擦痕等缺陷。其表面应干净,不应有明显凹凸和皱褶,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13.压型金属板安装时应固定可靠、牢固,搭接长度和支承长度、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安装应平整、顺直、板面不应有施工残留物和污垢。屋面排水应畅通,细部构造要满足设计要求,以防漏水。
14.防腐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层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涂装时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涂料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构件表面不应有误涂、漏涂、涂层不应脱皮和返锈等。涂装完成后,构件的标志、标识、标记和编号应清晰完整。
15.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应符合规范和设计有关耐火极限设计要求的有关规定,防火涂料的粘结强度、抗压强度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涂装时基层不应有油污、灰尘和泥砂等污垢,不应有误涂、漏涂,涂层应闭合无脱层、空鼓、明显凹陷、粉化松散和浮浆等外观缺陷,乳突已剔除。
3内业资料
1.检查原材料、成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性能检测报告。
2.焊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抽样复检报告。
3.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等相关设计文件。
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5.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
6.钢零部件加工、钢构件组装、钢构件预拼装质量控制记录。
7。有关观感质量检验项目检查记录。
8.隐蔽工程检验项目检查验收记录。
9.自检、复检、交接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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