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整治工程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河道整治工程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1、河道工程应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行政区划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2、河道工程管理设计,应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管理机构的人员编制。

一般应确定以下内容:

1)按照工程隶属关系,确定管理任务和管理职能。

2)确定管理机构建制和级别。

3)确定各级管理单位的职能机构。

4)确定管理人员编制人数。

3、跨市(县)级行政区划管理的河道工程,根据工程管理的需要,一般可设置市、县、乡三级管理机构。市(县)及以下行政区划管辖的河道工程,工程规模较小,一般可设县、乡二级或乡一级管理机构。

4、管理机构应精简高效,合理设置职能机构和管理岗位,减少机构层次和非生产人员。

5、河道整治工程与堤防工程管理机构能合并的,应合而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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