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是非常重要的,协议让双方对于责任分工有明确的了解,在细节审核的时候能做得更好。鲁班乐标小编就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和大家说明一下。总包方(甲方):分包方(乙方)为全面履行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各方的安全责任,预防和杜绝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建总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4、工期:天。开工日期:20XX竣工日期:20XX第二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由总承包单位承担总的管理责任,分包单位对施工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承担直接责任,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均应纳入各分包单位的项目管理体系中。各分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总承包单位的规定,接受管理。按照分包合同额向分包方收取安全生产保证金,收取规定如下:劳务分包合同额在500万以下的,收取2万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劳务分包合同额在500万~2000万的,收取6万的安全保证金。劳务分包合同额在2000万-5000万的,收取8万的安全保证金。劳务分包合同额在5000万-1亿的,收取12万的安全保证金。劳务分包合同额在1亿~2亿万的,收取15万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劳务分包合同额在2亿以上的,收取20万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以上安全生产保证金在第一笔工程款中扣除。若在施工期内未发生重大违章行为和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总包方在收到分包方的安全保证金返还申请手续后14天内将该保证金无息退回给分包方。第三条总、分包方在施工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的各种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及相关规章制度。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必须教育其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建总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及项目所在地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及公司《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要点》(建四华南字〔2004〕16号)等相关要求进行规划、布置、管理。要求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双优工地)”和中建总公司CI创金奖的项目部,如因联营方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原因而发生的伤亡事故,由劳务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主要责任;如因上述原因致使该项目不能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及总公司CI创金奖,也要承担相应责任。更多关于“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等建筑建设方面的知识,可以登入鲁班乐标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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