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权范围

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关于专业监理工程师职权范围,以供参考。

(1)职责

a、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b、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c、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d、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e、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f、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g、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h、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i、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j、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k、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2)职权

a、有权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拒绝签认。

b、有权对不合格的工序及隐蔽工程拒绝签认。

c、有权对承包单位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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