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管理行为督查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业主

(一)质量管理行为

1、是否按制度对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质量及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督促整改,记录是否齐全(进入质量管理台帐);

3、发生质量事故是否及时上报;质量问题的处理是否按程序进行;

4、合同管理(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主要人员、设备到位及变更)是否严格、规范、手续齐全;

5、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平安工地建设、试验检测专项治理、监理行业新风建设等四个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

(二)安全管理行为

1、是否编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2、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台帐;

3、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有记录;

4、是否组织安全检查并记录齐全;

5、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督促整改,是否按规定落实隐患排查管理有关工作。

二、监理单位

(一)质量管理行为

1、主要监理人员变更是否经业主同意、手续齐全,变更后人员资格有无降低;

2、旁站、巡视是否到位、记录齐全准确;

3、日志、记录是否齐全,人手一册;

4、质量监理指令督促执行是否有效,监理指令是否闭合;

5、独立抽检是否及时规范、资料齐全,独立抽检的频率、方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测记录、报告是否齐全;

6、是否建立了不合格试验处理台帐;

7、关键部位、工序的旁站是否到位,相关记录是否完整。

(二)安全管理行为

1、安全监理指令督促执行是否有效,监理指令是否闭合;

2、监理工程师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

3、对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审查;

4、对施工单位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是否进行检查;

5、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各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审查;

6、是否组织安全检查并记录齐全;

7、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上报业主并及时督促整改;

8、监理日志中是否有安全管理记录。

三、施工单位

(一)质量管理行为

1、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变更是否经业主、监理工程师同意,变更后人员资质有无降低;

2、对重点、难点工程是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经监理工程师审批,现场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3、进场材料是否经过自检、检测频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测记录、报告是否齐全;是否建立不合格试验处理台帐;

4、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是否经中心试验室验证,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5、材料自检和工序检验是否按照规范完成;

6、工程施工原始记录是否齐全;

7、施工技术交底工作是否记录齐全;

8、是否严格执行监理指令,质量问题的整改是否落实;

9、内业资料是否规范,符合要求,且与外业进度一致。

(二)安全管理行为

1、是否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是否对一线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是否编制各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

4、各种施工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是否有定期检查记录;

5、施工现场是否按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

6、是否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有记录;

7、自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及时上报业主和监理;

8、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进行认真整改;

9、安全生产经费使用及保险办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0、是否具备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是否有专职安全管理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有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书。

四、试验检测单位

(一)质量管理行为

1、主要检测人员变更是否经业主同意,变更后人员资格有无降低;

2、是否有试验检测月报,与现场情况是否相符;

3、独立抽检是否及时规范、资料齐全,独立抽检的频率、方法是否符合规范和相关规程要求;

4、标准试验是否及时规范、资料齐全;

5、是否建立了不合格试验处理台帐,处理结果记录是否完善;

6、试验设备是否及时检校,资料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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