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过程中的进度监理

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关于施工过程中的进度监理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施工过程中的进度监理1.监理部制定上报的《项目开发进度网络计划图》必须满足公司《项目整体操作方案》的工程进度要求;监理部批准上报的《施工组织总设计方案》和《项目总建设进度计划》必须能够实现《项目开发进度网络计划图》的进度;监理部批准实施的《月度工程施工进度总结和计划》必须按照《项目总建设进度计划》的要求制定;监理部《监理例会纪要》中确定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必须实现《月度工程施工进度总结和计划》的要求。2.监理部对工程进度计划的实现负全部责任,可以明确归责于甲方原因的(以书面确认记录为准)除外。3.切实执行以预控为重点的工程进度监理:3.1工程承包合同中与进度有关的条款和技术方案必须征得工程部经理和监理部总监的认可;3.2工程承包合同应有明确奖惩条款与项目建设阶段性形象进度挂钩,合同中未列明工期奖惩条款的,监理部在审批施工单位的《工程建设进度计划》时应明确补充列明,上报工程部要求签订合同补充条款,并在执行中切实兑现。3.3工程部在审批《项目建设进度网络计划图》时,应明确对施工单位的工期奖惩条款,应明确对监理预备性工作计划的审查意见需要补签合同的联合合同预算部补签,并在执行过程中认真兑现。3.4监理部在审批《施工组织总设计方案》和《工程总建设进度计划》时对施工力量的审查必须确保能够在正常条件下实现施工进度计划,并切实考虑天气、农民工季节性流动等因素的影响以留有余地。此为施工合同必须明确的范围3.5工程部应加强对监理部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进度网络计划图》和《工程总建设进度计划》的日常核查,对延迟工期的预兆、事实应及时记录、上报并提前向监理部警示。3.6监理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实施《工程总建设进度计划》和《月度工程建设进度总结与计划》的日常核查,对《监理例会纪要》中确定的工期进度计划进行现场督查,对延迟工期的事实应及时记录在案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认为需要采取严厉措施并涉及工程承包合同变更的,应以专项报告的方式提前向工程部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议。3.7工程阶段性综合形象进度作为工期奖惩兑现条件应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注明,工程部应监督监理部严格执行。3.8监理部应对下列主要影响工程进度的事项认真审查,及时统计,提前督促安排,必要时采取果断措施处置以保障工期不受影响,并在《监理例会》和《监理月报》中向工程部报告事实和计划采取的处置方式:3.8.1《施工组织总设计方案》中的设备、人员、材料安排和进场计划;3.8.2设备实际进场统计和月度核查;3.8.3每周抽查一天的施工人员统计;3.8.4当月材料实际进场统计和次月材料进场计划下达;3.8.5其他影响工期因素的即时协调解决。3.9工程部对需要提前向监理部警示的解决工程进度的意见,应及时向监理部沟通,对执行效果应持续跟踪直至问题解决,对监理部需要支持协助的要求应及时作为反应。3.10监理部为确保工程进度提出中止或变更工程承包合同建议的,应经工程部或公司审批同意,由监理部负责执行。3.11工程部经理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有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参加的工程进度专题会议(会议纪要上报公司主管领导),主要讨论解决:3.11.1分析工程当前进度与计划的差距(特别是网络计划中的关键线路进度)3.11.2影响工程进度的事实和解决方法3.11.3可能影响工程进度的预兆和苗头3.11.4次月工程进度控制的关键环节和目标3.11.5提出保障整体进度目标的施工调整方案和赶工措施,明确具体工序衔接、交叉配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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