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简介
“生态城市”(Eco-city、Ecoplis或E-cological city)是在20世纪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MAB)计划”研究过程中提出的一个概念。它的内涵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不断得到充实和完善,虽然关于生态城市的理论与实践尚无定论,但各国的学者还是通过自己的实践与理论研究做出一定的贡献。
从1990年,以理查德·瑞杰斯特(Richard Register)为发起者的生态城市国际会议第一届在美国的伯克利(Berkeley)召开,到目前为止,已经举办了6届国际会议。1992年,澳大利亚的阿德莱德(Adelaide);1996年,塞内加尔的达喀尔(Yoff/Dakar);2000年,巴西的库里蒂巴(Curitiba):2002年,中国的深圳;2006年,印度的班加罗尔(Bangalore)。2008年4月份在美国旧金山San Francisco召开第七届,是一次生态城市的国际峰会,这次会议的主题有几个方面:人类,自然,可持续发展,经济与技术,激励与支持机构,紧密联系当前世界能源危机对城市以及交通提出的挑战,以及社区居民对生态城市的可为。
最近几次国际会议的主题分别是:生态景观—生态工业—生态文化(2002):生态城市转变过程中,从理论、规划到发展(2006)。
国内对生态城市的研究热度是随着中国城市化,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数量的激增所带来的城市自然环境的恶化而发展的,从有关文献可以看出,国内对于“生态城市”的探索主要集中在:生态城市的理论研究;生态城的评判标准与指标体系;国内外生态城市的案例介绍与总结;生态城市的规划与设计方法的探索与阶段总结;生态城市的绿地生态系统;生态城市的产业发展;生态城市的建筑、社区等。
2 国内外生态城市理论发展
尽管我国古代的城市建设中已经渗透着“天人合一”的思想,但国内关于生态城市的研究正式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1972年,中国参加了MAB计划的国际协调理事会并当选为理事国。其中关于生态城市理论的探讨方面,国内有学者将迄今为止的国内“生态城市”的理解总结为:
2.1 环境说:在这种概念中将“生态城市”等同于环境优美的“花园式城市”,这是在开始阶段的理解,但目前还是普遍存在于实际工作部门、特别是我国的许多城市管理部门。
2.2 理想说:生态城市是未来理想城市范式,但是“生态城市”本身在理论与实践还处在探索阶段,能作为一种学术观点进行探讨,而不具备现实的可操作性。
2.3 系统说:即从分析城市的生态系统着手,认为只要实现生态系统(包括自然、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良性运行的城市就是生态城市。这种观点应该是现在得到认可的概念,也比较符合“生态城市”提出的意义。
尽管古代欧洲城市以及美洲印第安人村庄建设的传统思想都主张从环境因素来考虑其选址、形态和布局。但国外生态城市理论发展较具完整意义上的研究还是从20世纪40~50年代,以芝加哥学派为创始人,将生态学的思想运用到城市问题开始城市生态学研究,奠定了生态城市理论研究的基础。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随着西方国家对传统工业化城市的反思,以及城市生态学的发展,相关的研究与实践也发展起来。
相对于国内的理解,国外则将城市生态问题扩张到“城市土地开发、交通方式、自然环境、资源利用技术、生产和消费方式、生态意识和社会公平和管理等方面”(沈清基,2002),尽管目前世界上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市”,关于“生态城市”也大多处在探索阶段,关于“生态城市”的定义也在发展中,1984年,MAB(人与生物圈计划)提出生态城市规划的五项原则:生态保护策略、生态基础设施、居民的生活标准、文化历史的保护、将自然融入城市等5项原则。从整体上对生态城市规划内容把握,成为后来生态城市理论发展的基础。
目前世界上关于生态城市定义主要有:
前苏联生态学家L·扬诺斯基提出,生态城是一种理想城市模式,其中技术与自然充分融合,人的创造力和生产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居民的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的一种理想栖境:
美国生态学家,生态城市的实践者P·瑞杰斯特则认为生态城市即生态健康的城市(ecologically healthy City)是紧凑、充满活力、节能并与自然和谐共存的聚居地。
国内著名生态学者马世骏和王如松(1984)提出城市是典型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
王如松等(1994)认为生态城市的建设要满足一下标准;人类生态学的满意原则;经济生态学的高效原则;自然生态学的和谐原则。
我国城市规划专家黄光宇教授(2004)则认为:生态城市是应用生态学原理和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来协调城市、社会、经济、工程等人工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以提高人类对城市生态系统自我调节与发展的能力,使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结构合理、功能协调,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是生态健康的城市也是“天人合一”的城市。 3 国内外生态城市实践及经验总结
约有20多座城市如广州、上海、昆明、成都、贵阳、长沙、扬州、威海、深圳、厦门、铜川、十堰等都先后提出建设生态城市的奋斗目标,获得国家批准建设生态省的有海南省(1999)、吉林和黑龙江(2001),但是这些实际工作,大多把“将生态城市简单地理解为绿化覆盖高、环保工作做得好、环境清洁优美的花园式城市”(董宪军,2002),缺乏对生态城市建设的“长期性、综合性、全面性等认识”(沈清基,2002),各城市共同的做法为: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市郊林带(广州、厦门、铜川等),其他如:上海、杭州、大连等城市采取的措施还包括污染治理;成都、昆明等城市将进行流域治理和自然保护区建设;苏州、秦皇岛等城市将进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中德两国开展“扬州生态城市规划与管理”合作研究项目。
中国上海2010年世博会,“将世博园区作为巨型综合展件,实验和示范未来城市方向,重点演示城市文化历史遗产保护、生态城市绿色建筑可持续技术和城市建设中社会和谐的价值观”(吴志强,2007),其界定未来的生态城市与传统工业城市的区别为:从工业城市的污水、耗能、毁绿、升温到生态城市的净水,釆能,增绿、降温。目前世博园区的建设正是朝着这样一条生态城市设计的综合集成技术的方向努力。
国外生态城市建设的案例有:代表性工作有美国Register领导实施的美国加州伯克利(Berkeley)生态城市计划(1992)、澳大利亚哈利法克斯(Halifax)生态城市建设计划(1994)、德国的Erlangon、法兰克福(Frankfurt)、Custrow和莱比锡(Leipzig)、弗赖堡(Freiburg)日本生态城市建设计划(1993)、印度的班加罗尔(Bangalore)、巴西的库里提巴(Curitiba)和桑多斯市(Santos)、澳大利亚的怀阿拉市(Whyatla)、新西兰的怀特克里市(Waitakere)、丹麦的哥本哈根市(Copenhagen)、美国的克利夫兰市(Cleve-land)和波特兰(Portland)都市区等,英国的米尔顿·凯恩斯市(Milton Keynes)的“绿色城市”,瑞典在24个省,268个城市推行了可持续发展计划“生态循环城。
新西兰的Waitakere在建设生态城市的过程中,得益于RMA(the ResourceManagement Act 1991)以及21世纪议程的采用,RMA的基础是在一个区域的范围内对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使得Wait-akere在创造可持续城市方面处于领先的地位,在自然资源的管理通过与当地毛利人的这两种交叉文化实现对自然资源的动态管理。
国外在实践中,通过以下措施在生态城市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功:明确而具体现实的目标体系、具体的项目、突出的重点领域、生态建设与城市建设的一体化推进、详细的分工实施体系、广泛的公众参与,加上具有明确法律地位和角色定位的推进和实施机构及完善的法律条例、市场化的管理体制等作为支撑条件。如被认为最接近生态城市的巴西库里蒂巴市生态城市建设的成果经验就可以概括为:①公交导向式的城市开发规划;②实行垃圾回收项目:③关注社会公益项目;④对市民进行环境教育。其中,城市沿着城市交通主轴向外发射发展,这些轴线的交汇点在城市中心区,公交为导向的城市开发将所有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密度进行了分区,5条轴向道路中的4条(即软封闭的城市快速道路)旁边地块的容积率为6,而其他普通公交线路服务区的容积率为4,离公交线路越远的地块容积率越低。库里提巴市政府只允许距离公交线路旁2个街区进行高密度开发,并严格控制距公交线路2个街区外的建筑密度和高度,形成了以城市主干道为轴线的城市建筑阶梯型向空中发展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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