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证延期

那么施工许可证怎样延期呢,以下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的关于施工许可证延期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市建设局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施工许可证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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