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安全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开掘、防治水安全会议,时间定于每月5日下午3:30点,如遇星期天,推后一天(若有变动另行通知);与矿安全办公会一起召开。二、参加会议人员公司安全会议由公司矿长、安全矿长主持,参加人员如下:公司各副矿长、副矿长,非生产部室负责人,生产部室主管以上,区队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三、安全会议内容及要求1.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政策、规定、指示。2.通报本旬(月)的安全生产形势及安全考核情况。3.通报本旬(月)的质量标准化检查、顶板检查、防治水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针对下旬(月)提出重点工作、注意事项及合理化建议。4.听取有关单位安全工作汇报和建议,总结本月安全工作,布置下月安全工作。5.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解决措施并落实到有关单位和人员。6.对有关事故进行分析,通报事故责任处理结果和严重违章人员,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7.做好安全会议记录,存档备案。必要时对决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上报或下发。8.安监部负责安全会议的召集和对安全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9.各单位每旬必须组织一次安全会议,由单位负责人主持,及时传达公司安全会议精神,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措施,并做好会议记录。10.所有单位不得缺席,与会人员关闭手机或打到震动,否则每次罚款100元,迟到罚款30元,缺席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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