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附加工作?以下
鲁班乐标带来关于合同中规定的监理工作以外的工作为附加工作,相关内容供以参考。
监理附加工作是指与完成正常工作相关,在委托正常监理工作范围以外监理人应完成的工作,包括:(1)由于委托人、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延续时间;
(2)增加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等。如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承包合同不能按期竣工而必须延长的监理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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