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一全国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名称、内容、计量单位、计算规则,使工程量的计算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有利于全国大市场的形成,使工程量计算清晰明了,减少承发包方计价的纠纷。
2、全面实行定额的量价分离,把国家发布量价合一的概预算定额制度,改为国家发布工程消耗量定额,单价随行就市,变指令性、指导性价格为发布市场信息价格,从而使不断变化的价格同相对稳定的实物消耗量相分离。
3、定额消耗量应划分为由国家规定的法令性强制执行的实体性消耗及企业根据自身条件结合国家规定自主制定的措施性消耗两部分,以利于施工企业展开竞争。
4、在统一工程分部分项名称、计量单位、计算规则的基础上,推行实物工程量的综合价格计价法。按现行的定额计价方式,工程的各分项子目造价不能直接反映,必须重新计算取费后才能知道,模糊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造价与总造价的关系。实行按直接费加综合费用的直接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造价的综合计价方法,有利于投资控制和分包、设计变更等价款的计价工作,也有利于同国际惯例接轨。
5、建立全国性的工程造价信息网络,及时发布各种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的市场价格,及时发布各类建设工程的市场成交价格,对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起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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