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关于保险合同的形式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保险合同的形式: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保险合同的书面形式主要包括:
1)保险单保险舉是由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书面免证,是最基本的保险合同形式。保险单的内容应完整、明确。
2)暂保单暂保单又称“临时保单”,是在正式保险单出立之前先给予投保人的一种保险证明,内容比较筒单,只记载保险标的等主要事项。如果有保险单以外的特别保险条件,必须在暂保单上注明,以作为将来的根据。暂保单的效力和正式保险单是一样的,一般情况下,当正式保单出立后,暂保单就自动失效。
3)保险凭证保险凭证又称“小保单”,实际上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单,其内容仅包括保险金额、保险费率、险别、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期限等。保险凭证中未列人的内容,以同类正式保险单为准。如果正式保险单与保险凭证的内容有抵触或者保险凭证另有特定条款,则应以保险凭证为准。保险凭证通常在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等业务中被采用。
4)其他书面形式其他书面形式包括保险协议书、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等,其中保险协议书是重要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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