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奖工程评审

天山奖,是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获奖工程在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建筑材料应用等方面应达到自治区一流水平。全称“新疆建筑工程天山奖(自治区优质工程)”。每年评选一次。在天山奖获奖工程项目中按要求推荐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参评工程。评选对象为建筑施工企业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建成并已投入使用的各类建筑工程。
那么天山奖的工程评审是怎样的呢?以下是鲁班乐标整理的天山奖工程评审的内容。
工程评审
天山奖评审设立评审委员会,由若干人组成,其中主 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4人。评审委员均须为具有深厚理论造诣,丰富实践经验,在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
评审委员由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新疆建筑业协会按条件推荐。评审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原则上每位委员连任不超过两届。
评审委员会会议必须委员本人参加,不得委派代表出席。有三分之二及其以上的委员到会,方为有效。
评审委员会通过听取复查组汇报、质询评议,必要时审查工程资料、观看工程录像,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天山奖工程。得票超过二分之一以上的工程即为获奖工程。评选结果在“新疆建设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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