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招标投标网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是广西本地区各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等领域交易服务的专业网站。广西招标网积极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
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概况:
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拟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采购合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核、下达等管理工作;受理和处理供应商投诉;承担我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广西区域的相关谈判工作。
为了进一步做好本地区招投标的规划发展,结合广西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关系招标网制定相关办事指南,其中对项目进场交易流程(暂行)做了明确规定,基本内容如下:
一、进场交易登记
申请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行项目集中交易的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中心交易服务科提交《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登记表》(表格由中心统一提供或从中心网站下载),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招标计划;
(二)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三)项目若为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还须提交委托代理协议书。
二、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除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在国家和自治区指定媒体发布外,同时要在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三、受理投标报名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心交易服务科接受报名并接受监督。
四、资格预审
需要进行资格预审的交易项目,招标人在中心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和接受资格预审申请书,并按规定进行预审。
五、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到招标人设在中心的窗口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需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核查。
六、公布工程控制价
工程项目在截标7天前在中心网站上公布经审核备案的工程控制价。
七、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确定开标场所
中心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开标时间安排好开标场地,并于开标三天前在中心网站及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
九、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十、抽取评审专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24小时前(遇节假日向前顺延)向中心开评标科提交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的《评审专家抽取申请表》(格式按行业主管部门统一要求或由中心提供)。中心开评标科负责组织招标人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十一、开标评标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开标、评标的组织实施,负责通知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按时参加开标评标会议实施现场监督,根据评委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中心负责提供开标、评标、场地管理服务。
十二、公示中标结果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负责在指定媒体公示中标结果,同时在中心门户网站发布。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监管部门提出质疑、投诉。
十三、交纳交易服务费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单位按中心发出的《交纳交易服务费通知书》,向中心财务科交纳交易服务费。
十四、发放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经中心备案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发出。
十五、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退还。
十六、项目结算结果公示
项目完成结算后,由招标人将结算结果报中心,中心在中心网站对项目的中标价及结算价进行公示。
广西招标网相关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网站:
广西招标投标网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
广西招标投标网邮编:530021
广西招标投标网电子邮箱:zwg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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