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全部砖墙应平行砌起,砖层正确位置用皮数杆控制,基础和每楼层砌完后必须校对一次水平、轴线和标高。
②砖墙的水平灰缝厚度一般为10mm,但不小于8mm,也不大于12mm。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低于80%,砂浆饱满度用百格网检查。竖向灰缝宜用挤浆或加浆方法,使其砂浆饱满,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严禁用水冲浆灌缝。
③砖墙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以保证砌体的整体性和抗震性。不能同时砌筑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如图1所示。如临时间断处留斜槎确有困难,除转角处外,也可以留直槎,但必须做成凸槎,并加设拉结筋,如图2所示。拉结筋的数量为每120mm墙厚设置一根直径6mm的钢筋;间距沿墙高不得超过500mm;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末端应有90°弯钩,抗震设防地区建筑物的临时间断处不得留直槎。隔墙与墙或柱如不同时砌筑而又不留成斜槎时,可于墙或柱中引出凸槎,或于墙或柱的灰缝中预埋拉结筋。抗震设防地区建筑物的隔墙,除应留凸槎外,沿墙高每500mm配置2Φ6mm钢筋与承重墙或柱拉结,伸入每边墙内的长度不应小于500mm。砖砌体接槎时,必须将接槎处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应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图1 砖砌体斜槎砌筑
图2 留直槎处加设拉结钢筋
④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留设脚手眼:a.120 mm厚墙、料石清水墙和独立柱;b.过梁上与过梁成60°的三角形范围内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c.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d.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各500mm的范围内;e.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的范围内。
⑤施工时需在砖墙中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
⑥每层承重墙的最上一皮砖,梁或梁垫下面的砖,应用丁砖砌筑;隔墙与填充墙的顶面与上层结构的接触处,宜用侧砖或立砖斜砌挤紧。
⑦设有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的抗震多层砖混房屋,应先绑扎钢筋,而后砌砖墙,最后浇筑混凝土。墙与柱应在高度方向每500mm设2Φ6mm钢筋,每边伸人墙内不应小于1m;构造柱应与圈梁连接;砖墙应砌成马牙槎,每一马牙槎沿高度方向的尺寸不超过300mm,马牙槎从每层柱脚开始,应先退后进。该层构造柱混凝土浇完之后,才能进行上一层的施工。
⑧砖墙每天砌筑高度以不超过1.8m为宜,雨天施工时,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
⑨砖砌体相邻工作段的高度差,不得超过一个楼层高度,也不宜大于4m。工作段的分段位置设在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或门窗洞口处。砌体临时间断处的高度差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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