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气站区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煤气站区应位于工业企业厂区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②应靠近煤气负荷比较集中的地点。
③应便于煤、灰渣、末煤、焦油、焦油渣的运输和贮存以及循环水的处理。
④应便于与锅炉房共用煤和灰渣的贮运设施以及末煤的利用。
⑤应留有扩建的余地。
⑥宜设绿化场地。
(2)煤气站的厂房应与其他生产厂房分开布置,其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3)煤气站主厂房的正面,宜垂直于夏季最大频率风向;室外煤气净化设备。宜布置在主厂房夏季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4)煤气排送机间、空气鼓风机间应与主厂房分开布置。小型煤气站的煤气排送机间、空气鼓风机间可与主厂房毗连布置。
(5)循环水系统、焦油系统和煤场等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宜布置在煤气站主厂房、煤气排送机间、空气鼓风机间等的夏季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应防止冷却塔散发的水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煤气站江内的消防车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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