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泡陶瓷保温板防火隔离带验收规定

发泡陶瓷保温板防火隔离带验收的一般规定?

1、材料和配套辅件(材)必须符合设计和国家及江苏省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产品标准的要求。材料或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具有中文标识的出厂质量合格证、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系统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包括系统耐侯性试验在内)等。

2、发泡陶瓷保温板防火隔离带的验收应合并到外墙外保温系统分项工程的验收中。

3、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应进行复检,复检项目见附录A.

4、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作法的发泡陶瓷保温板防火隔离带检验批划分同外墙外保温系统。

5、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每100m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少于10m.

6、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3、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至少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

4、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7、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节能专项审查文件;

2、设计与施工执行标准、文件;

3、材料、部品及配件产品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含系统耐候性试验报告)及进场验收记录等;

4、材料、部品及配件进场抽检复验报告;

5、各项隐蔽验收记录;

6、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7、施工记录;

8、质量问题处理记录;

9、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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