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混凝土浇筑成型前应进行预制构件的隐蔽工程验收;检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
2)钢筋、预埋件、灌浆套筒、吊环、插筋及预留孔洞的位置;
3)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2、预制构件用混凝土工作性应根据产品类别和生产工艺要求确定,混凝土构件应采用机械振捣成型方式生产。
3、预制构件与现浇混凝土的结合面或叠合面应采取拉毛或凿毛处理,也可采用在模板表面涂刷适量的缓凝剂部位形成设计要求的露骨料粗糙面。
4、带保温材料的预制构件宜采用水平浇筑方式成型,保温材料宜在混凝土成型过程中放置固定。制作过程应按设计要求检查连接件在混凝土中的定位偏差。当采用垂直浇筑方式成型时,保温材料可在混凝土浇筑前放置固定。
5、带门窗框、预埋管线的预制构件,其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框、预埋管线应在浇筑混凝土前预先放置并固定,固定时应采取防止污染窗体表面的保护措施;
2)当采用铝框时,应采取避免铝框与混凝土直接接触发生电化学腐蚀的措施;
3)应考虑温度或受力变形与门窗适应性要求。
6、带饰面的预制构件宜采用反打一次成型工艺制作。根据构件的设计要求,饰面可采用涂料、面砖或石材等。饰面材料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
1)当面砖或石材与预制构件一次浇注成型时,构件生产前应对面砖或石材进行加工;
2)当构件采用面砖饰面时,模具中铺设面砖前,应根据图纸设计要求对拐角面砖和面砖版面进行加工,并应采用背面带有燕尾槽的面砖;
3)当构件采用石材饰面时,模具中铺设石材前,应在石材背面做涂覆防水处理;同时应在石材背面钻倒角孔,并安装不锈钢卡勾与混凝土进行机械连接;
4)应采用不污染饰面和构件的材料(如:规格海绵条等)预留面砖缝或石材缝,并应保证缝的垂直和水平齐整。
7、预制构件可根据需要选择自然养护或蒸汽养护方式。采用蒸汽养护时应按要求严格控制升降温速度不超过25℃/h,最高养护温度不超过70℃。
8、预制构件脱模起吊时,应根据设计要求或具体生产条件确定所需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脱模强度应不小于12Mpa;起吊强度:小构件不应小于15Mpa,大构件不应小于20Mpa,特大构件不应小于25Mpa。对于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及脱模后需要移动的构件,脱模时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不宜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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