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借工安全管理规定

随着在集团公司的维修日益频繁,工作量日益增多,外借工的数量也在增多;根据已往发生的安全事故和频次分析,发生事故的人大部分是外借工人员,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外借工的安全管理,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强外借工的安全意识,特做如下规定:1、外借工的提供单位必须是在建安公司登记靠挂的合格供方;2、外借工的提供单位除了上交到安全科的风险抵押金,每次施工前,须向五分公司安全员处交纳1000元的安全保证金,在施工期间,保证遵守各项安全规定,不违章违纪;如发现违章违纪者,将按处罚规定,在保证金中扣罚相应金额,进行处罚;3、在施工结束后,未发生任何违章违纪的情况,安全保证金如数退还;4、为了便于识别外借工,五分公司将发放与借工数量相等的胸卡,胸卡上填写相应的编号,如有违章,在处罚单上只填写相应的编号;5、施工结束后,由外借工负责人将胸卡一起收回;发现丢失、损毁的情况,每张胸卡交纳工本费10元,在保证金中一并扣除;6、外借工每次施工前,必须接受由五分公司组织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对未在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上签字的外借工,外借工负责人须向施工的负责人及安全员说明情况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如外借工负责人施工期间换调人员须经经理、施工员同意,并由施工员、安全员或班长进行安全教育交底,否则,换调人员发生安全事故,五分公司不予承认;7、外借工人员必须服从班组管理,听从公司调遣;8、外借工人员在没有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同样拥有拒绝违章指挥,违章冒险作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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