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一、成品保护职责

1、项目经理:组织对完工的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2、项目生产负责人: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或方案,对保护不当的方法制定纠正的措施;

3、材料员:对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制成品进行保护;

4、班组负责人:对上道工序产品进行保护,本道工序产品交付前进行保护;

5、质检员:负责对施工现场成品施工区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情节严重者处以经济惩罚。

二、成品、半成品的管理措施1、本工程按照公司的成品保护措施和标准执行;2、项目部采取“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工序操作者均须对上道工序产品进行保护,本道工序产品交付前进行保护;3、分区分层设专职人员负责成品质量保护,值班巡察,发现问题立即查明责任者。专职成品保护值班人员工作到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后终止;4、对已施工完毕的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对无法封闭的公共场所,实行通道式开放,对通道实行有效的保护,并设专人看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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