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开发商、设计师、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分包商及供应商。相互协调的难度较大;同时,房地产项目具有开发周期长、投资金额大、面临风险多的特点。所以,正确选择项目管理方式对最终目标的实现有很大的影响。在房地产开发中选择合适的项目管理模式,对于开发商提高投资效益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本文主要探讨房地产开发商选择项目管理模式问题。
1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简介
国际上现在主要有 5 种项目管理模式:传统项目管理模式、设计—建造模式、设计—管理模式、建筑工程管理模式(CM)和 bot。其中,只有 4 种模式适合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中使用。
1.1传统项目管理模式
传统项目管理模式是我国目前房地产项目使用较多的模式。这种模式中业主首先委托咨询、设计单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包括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等。在设计单位的协助下通过竞争型招标把工程授予报价低且最具备资质的承包商,施工阶段业主再委托监理机构对承包商的施工进行管理。也就是说业主要分别与设计机构、承包商和监理机构签订合同,监理机构与承包商并没有合同关系,而是受业主委托对承包商的工作进行监督。这种模式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按设计→招标→建造的顺序进行,只有上一个阶段结束后下一个阶段才能开始。
1.2建筑工程管理模式(CM)
风险型 CM 模式是从工程项目开始阶段,聘请有施工经验的 CM 经理与业主、设计咨询人员共同负责项目的设计工作,CM 经理提供施工方面的建议并随后负责管理施工过程,在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确定后,每完成一部分设计后就对该部分工程进行招标,实行阶段发包方式。CM 公司同时还是施工总承包商,业主与 CM 公司签订 CM 合同,CM 作为总承包商再与各分包商、供应商签约,并在施工过程中对分包商、供应商进行协调和管理.
1.3设计—建造模式
设计—建造模式是将设计与施工委托给一家公司来完成的项目实施方式,这种方式在招标与订立合同时以总价合同为基础,设计—建造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总成本负责,它可以自行设计或选择一家设计公司进行技术设计,然后,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当然它也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设计和施工力量完成大部分设计和施工工作。业主委托一位拥有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专家为代表(在我国主要是监理工程师),与设计—建造总承包商充分沟通并监督其工作。
1.4设计—管理模式
设计—管理模式是指同一家公司向业主提供设计和施工管理服务的工程管理方式。在这种模式中业主只签订一份既是包括设计也包括施工管理服务的合同,业主在设计—管理公司完成设计后即进行工程招标选择总承包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设计—管理公司又作为监理机构对总承包商以及各分承包商的工作进行监督,实施对投资、进度和质量的控制。
2四种模式的比较分析
任何一种模式都是为适应业主对项目的特定管理需要而出现的。各种项目管理模式也各有优劣,不能因为某些缺陷就彻底否定该项目管理模式,关键在于结合具体实际项目,扬长避短,选择最适合的管理模式。在选择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模式时,主要应考虑到项目的复杂程度和业主的项目实施战略、合同方式和对项目目标的要求。下面结合这些因素对 4 种项目管理模式的优劣进行分析。
2.1项目复杂程度和业主的项目实施战略
项目的复杂程度客观上决定项目管理模式是一个较明显的道理。业主的项目实施战略主要指如何实施项目、业主将如何管理项目、项目的介入程度等。项目实施战略受业主的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决定。如果业主自身的技术水平较高,管理能力较强就倾向于选择自主管理,仅选择监理机构负责质量监督(受国家法律规定必须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而若业主的技术、管理能力较差,就会更多的依靠咨询、监理机构。同时,在各种模式中业主权责利的分配与风险分担也是不同的,这也要结合业主自身实力具体分析。4 种项目管理模式适用项目复杂程度和业主对项目实施战略的要求如表 1。
2.2合同方式
虽然合同类型的选择并不是项目管理模式的决定性因素,但合同类型的选择会影响到项目相关各方面的利益,项目相关各方的责任承担、风险分配以及纠纷和索赔也都来源于合同,其对业主的投资收益影响更大。各种项目管理模式客观上也要求有相应的合同条件相对应,合同类型一般有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对支付给承包商的款项规定一个总价,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为依据,一般采用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这种合同便于业主得到最便宜的项目总报价。单价合同是业主在招标前估算出项目应完成的工程量,各个承包商在投标时根据工程量清单对各个单项工程进行报价,但具体实施时并不以估算工程量为依据,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成本加酬金合同是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工程建设的实际费用,并按事先约定的某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这种合同需要业主与承包商之间有较高的相互信任,或承包商在某些方面有特定的技术、特长和经验等。对于 4 种项目模式适合的合同类型及其优缺点如表 2。
2.3对项目目标的要求
业主对项目目标的不同要求会对项目管理方式的选择产生很大的影响,有时业主可能关注质量和投资,有时业主又可能更关注工程进度和交付时间,还有时业主看重纠纷、索赔的减少。不同的侧重点要求有不同的项目管理方式来对应。而 4 种项目管理方式本身在进度、投资控制、质量和纠纷、索赔发生上有很大的不同,其对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如表 3。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发现,4 种项目管理模式各有利弊,关键看业主最侧重项目的哪些目标。如果资金有可靠来源,更看重质量则应选择传统项目管理模式。如果属于紧急项目,或工期较紧,项目的不明确程度较高则应选择 CM 模式。至于设计—建造模式和设计—管理模式,当业主技术、管理能力较弱,要回避较多的合同签订量和繁琐的合同管理时,可以考虑这两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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