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建筑采暖节能设计

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为实现国家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战略,按照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批准的编制计划, 根据北京地区的气候特点和具体情况而制定。其中,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于采暖的节能设计是如何的呢?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北京市公共建筑采暖节能设计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集中采暖系统的负荷计算,除执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的有关规定外,同一热源系统的各采暖对象,应采用相同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公共建筑中的高大空间如大堂、候车(机) 厅、展厅等处,宜采用辐射采暖方式,或采用辐射采暖作为补充。
集中热水散热器采暖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如下要求:
1、合理划分和均匀布置环路系统;
2、采用双管式系统时,应采取防止重力作用水头引起的垂直水力失调的可靠措施;
3、垂直单管式系统应采用跨越式,不应采用顺序式;
4、应按照《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的规定,严格进行水力平衡计算,且应通过各种措施使并联环路之间的压力损失相对差额,不大于15%。
确定房间采暖散热器的数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根据房间采暖热负荷和散热器生产厂提供的技术资料计算确定;
2、应从房间采暖热负荷中,扣除室内明装管道的散热量;
3、同一热源系统的各幢建筑,采暖方式相同时应采用同一热媒计算温度。
公共建筑集中热水采暖系统的每组(或每个房间)散热器或辐射采暖地板每个环路,应配置与系统特性相适应的、调节性能可靠的自力式温控阀或手动调节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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