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放样的基本工作
(一)放样数据准备1.放样前应根据设计图纸和有关数据及使用的控制点成果,计算放样数据,绘制放样草图,所有数据、草图均应经两人独立校核。2.应将施工区域内的平面、高程控制点、轴线点、测站点等测量成果,以及工程部位的设计图纸中的各种坐标(桩号)、方位、尺寸等几何数据编制成放样数据手册,供放样人员使用。3.现场放样所取得的测量数据,应记录在规定的放样手簿中。
(二)平面位置放样方法的选择 ˉ平面位置放样应根据放样点位的精度要求、现场作业条件和拥有的仪器设备,选择适用的放样方法。平面位置放样的基本方法有:直角交会法、极坐标法、角度交会法、距离交会法等几种。
(三)高程放样方法的选择1.高程放样方法的选择,主要根据放样点高程精度要求和现场的作业条件。可分别采用水准测量法、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法、解析三角高程法和视距法等。2.对于高程放样中误差要求不大于±10mm的部位,应采用水准测量法。3.采用经纬仪代替水准仪进行土建工程放样时,应注意以下两点:(1)放样点离高程控制点不得大于50m;(2)必须用正倒镜置平法读数,并取正倒镜读数的平均值进行计算。4.采用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设高程放样控制点时,注意加入地球曲率的改正,并校核相邻点的高程。
(四)仪器、工具的检验1.施工放样使用的仪器,应定期按下列项目进行检验和校正:(1)经纬仪的三轴误差、指标差、光学对中误差,以及水准仪的i角,应经常检验和校正。(2)光电测距仪的照准误差(相位不均匀误差),偏调误差(三轴平行性)及加常数、乘常数,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检验。2.使用工具应按下列项目进行检验:(1)钢带尺应通过检定,建立尺长方程式。(2)水准标尺应测定红黑面常数差和标尺零点差。标尺标称常数差与实测常数差超过1.0mm时,应采用实测常数差;标尺的零点差超过0.5mm时,应进行尺底面的修理或在高差中改正。(3)塔尺应检查底面及结合处误差。(4)垂球应检查垂球尖与吊线是否同轴。
二、开挖工程测量
(一)开挖工程测量的内容开挖工程测量的内容包括:开挖区原始地形图和原始断面图测量;开挖轮廓点放样;开挖竣工地形、断面测量和工程量测算。
(二)开挖工程细部放样1.开挖工程细部放样,需在实地放出控制开挖轮廓的坡顶点、转角点或坡脚点,并用醒目的标志加以标定。2.开挖工程细部放样方法有极坐标法,测角前方交会法、后方交会法等,但基本的方法主要是极坐标法和前方交会法。直接用后方交会法放样开挖轮廓点的情况很少。采用测角前方交会法,宜用三个交会方向,以“半测回”标定即可。用极坐标法放样开挖轮廓点,测站点必须靠近放样点。3.距离丈量可根据条件和精度要求从下列方法中选择。(1)用钢尺或经过比长的皮尺丈量,以不超过一尺段为宜。在高差较大地区,可丈量斜距加倾斜改正。(2)用视距法测定,其视距长度不应大于50m。预裂爆破放样,不宜采用视距法。(3)用视差法测定,端点法长度不应大于70m。4.细部点的高程放样,可采用支线水准,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或经纬仪置平测高法。
(三)断面测量和工程量计算1.开挖工程动工前,必须实测开挖区的原始断面图或地形图;开挖过程中,应定期测量收方断面图或地形图;开挖工程结束后,必须实测竣工断面图或竣工地形图,作为工程量结算的依据。2.断面间距可根据用途、工程部位和地形复杂程度在5~⒛m范围内选择。有特殊要求的部位按设计要求执行。3.断面图和地形图比例尺,可根据用途、工程部位范围大小在1:⒛0~1:1000之间选择,主要建筑物的开挖竣工地形图或断面图,应选用1:200;收方图以1:500或1:200为宜;大范围的土石覆盖层开挖收方可选用1:1000。4.断面点间距应以能正确反映断面形状,满足面积计算精度要求为原则。一般为图上l~3cm施测一点。地形变化处应加密测点。断面宽度应超出开挖边线3~10m。5.开挖施工过程中,应定期测算开挖完成量和工程剩余量。开挖工程量的结算应以测量收方的成果为依据。开挖工程量的计算中面积计算方法可采用解析法或图解法(求积仪)。6.两次独立测量同一区域的开挖工程量其差值小于5%(岩石)和7%(土方)时,可取中数(或协商确定)作为最后值。
三、立模与填筑放样
(一)立模和填筑放样的内容立模和填筑放样应包括下列内容:测设各种建筑物的立模,填筑轮廓点;对已架立的模板、预制(埋)件进行形体和位置的检查;测算填筑工程量等。
(二)建筑物的细部放样1.混凝土建筑物立模细部轮廓点的放样位置,以距设计线0.2~0.5m为宜。土石坝填筑点,可按设计位置测设。2.立模、填筑轮廓点,可直接由等级控制点测设,也可由测设的建筑物纵横轴线点(或测设点)测设。3.由轴线点或测站点放样细部轮廓点时,一般采用极坐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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