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体制的中日对比和思考

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关于建筑节能体制的中日对比和思考,以供参考。

能源贫乏的日本却在忧患意识下拥有了最强的节能技术,能源利用效率居世界最高水平。或许是长期陶醉于“地大物博,资源丰富”的自赞,我们的社会对能源环境问题的意识却近乎于麻木,近年的粗放经济发展模式已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本文通过对日本建筑节能体制的概观和考察,希望引起人们对国内的建筑节能状态的思考。

一引言

最近,能源危机意识在我国各行各业及各个层面明显体现出来。我国连续多年来的接近两位数的GDP增长率的背后已暴露出粗放经济的破绽,最近的一组统计数据让人震惊:我们消耗了占世界当年消耗总量近50%的水泥、35%的铁矿石、20%的氧化铝和铜,创造的GDP仅占世界总量4%。我国目前的能源效率仅达到31.2%。高能耗低产出的局面使我国的能源问题已成为关系到社会及经济是否可以保持可持续性发展的重大问题。

其中,建筑及住宅产业发展迅速,已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近年来,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历年GDP的统计数据显示,2002年,全国城乡住宅建设投资达到9407.1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21.8%,占GDP的9.2%。在大大改善了人们的居住环境的同时,带来了建筑能耗的迅速递增,已接近全社会总能耗的1/3,接近日本的水平。相比工业能耗的减速,建筑能耗在不断攀升。

另一方面,而我国的建筑节能存在太多问题。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我国保有的建筑面积达400亿平方米,现在仍以20亿平方米增加的发展速度在建设(图2),但95%以上属于高能耗建筑。如此以往,建筑业这根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将有可能演变为破坏环境和浪费能源的“危房朽柱”,侵蚀大量的社会资源。

而资源贫乏的日本,在建筑节能方面的观念和技术都有许多值得借鉴之处,本文旨在通过对日本的建筑节能的概观和整理,引发对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反思,以促进我国的建筑节能工作。

二日本的建筑节能工作推动概况

1)日本的能源背景与能源利用效率

日本是一个资源极度贫乏的国家,能源主要依赖进口。能源结构以石油为主,能源供应受国际局势左右。为此,对能源供应的安全性极为重视,未来的方针是将逐步提高燃气(以气代油)。也正因为如此,全社会的能源危机意识较强,为实现低能耗高产出的发展目标,大力开发节能技术,能源利用效率居世界最高水平。

特别是1997年第三届气候变化国际框架条约国京都会议(COP3)以后,为履行保护地球环境的国际公约,日本从政府到民间,将能耗与CO2排放问题紧密挂钩,且落实到具体数值削减实施目标。

注:民生部门包括商业建筑,住宅能耗。

2001年~2010年的平均增长率按2.0%测算。

2)日本的建筑节能概况

日本的建筑能耗占据全社会能耗的约27%。作为一个主要依存国外石油能源进口的国家,在经历了1974,1979年的两次石油危机后,节能技术开发和相关的节能法规建设都得到很大发展。特别是京都会议(COP3)以后,节能政策的实施体系得到系统的整理和大幅度提升。行政法规、学会协会体制及技术的层面实行全方位同步推进。

日本节能目标的设定以现状为基准,住宅建筑按户单位,商业建筑按建筑面积单位制定抑制能耗增长及进一步削减的目标以下对日本建筑节能对策体系做一概要解说。

①法规建设:

基本法律:《关于能源利用的合理化法律》(简称《节能法》1979年6月公布,10月实施)

表3《关于能源利用的合理化法律》的主要相关内容:

住宅建筑相关措施

非住宅建筑相关措施

《建筑业主的判断基准》的制定、公布

(1999年通产省·建设省告示第2号)

《设计·施工指针》制定]、公布(1999年建设省公告布)

《设计·施工指针》的部分修订(2001年国土交通省公布)

《建筑业主的判断基准》的制定、公布(1999年通产省·建设省告示第1号)[办公楼、店铺、酒店、医院、饮食店]

该法律1998年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PAL,CEC的规制,在原来对能耗大户的企业

工厂的节能规制的基础上,新增[第二类能源管理制定工厂]类别,将强制性节能管理对象

范围扩展到一般商业设施。

②金融、税制面的节能推进措施

对环境共生住宅的优惠措施(融资)对象:节能住宅工程(新一代标准对应型)

节能设备配置工程(冷暖设备,通风换气设备,太阳能光发电设备)

日本政策投资银行等的节能金融奖励制度:

经济建筑整备事业/建筑物节能推进事业/循环利用经济型产品普及及促进事业

节能型建筑设备融资制度/区域供冷供暖设施整备事业制度/能源需求构造改革投资促进税制

③技术开发·调查方面的展开

针对住宅水平提升的能耗增加的抑制技术研究和开发(1988年~1991年)

有利于石化燃料消费削减的住宅开发(1900年~1991年)

住宅方面推进地球温暖化对策的研究(1992年~1993年)

新一代住宅建筑的节能技术标准的制定(1995年)

住宅等建筑物相关的防止地球温暖化指针的制定(1996年)

住宅的生命周期成本(LCC)削减对策的研究(1996年~1998年)

零环境负荷住宅的开发·普及对策的研究(1997年~1998年)

住宅·建筑·开发的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研究(1996年~1998年)

住宅带来的温室气体排放对环境影响的评价手法的研究(1998年)

新施工技术对应的防结露技术的调查研究(1998年)

中小建筑·住宅建设行业的ISO14000导入方策的研讨(1999年~)

关于住宅管道的保温基准的制定的调研(1999年~2001年)

④宣传普及活动

主要以非盈利特殊法人机构-(财团法人)建筑环境·节能机构为平台,积极推动节能技术普及宣传活动。主要实施了如下内容:

节能建筑技术的评价

环境·能源优良建筑物标示制度的实施

政府(国土交通省)指定培训的实施

关于太阳能利用施工技术的培训教育制度的实施

住宅保温隔热施工技术培训的实施

住宅·建筑节能论坛的实施

[环境·节能建筑奖]的评定实施

[环境·节能住宅奖]的评定实施

其他普及宣传活动

⑤国际合作

IEA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的节能研究开发计划(1988年~)

办公楼建筑的机械通风与自然通风复合系统的控制技术研究(1998年~2001年)

建筑物采暖空调的低Exergy系统研究开发(2001年~2003年)

可持续发展的太阳能住宅的开发研究(2001年~2004年)

节能空调设备的性能认证研究(2001年~2004年)

构筑统一的建筑物LCA评价手法/建筑物的评价的国际标准的制定研究(GBC2002)

按官公厅,学会,行业层次对节能的对应关系,可分类如下表4所示。

三从我国的现状与日本的节能状况对比引发的思考

我国住宅建设的迅速发展及人们对住宅室内热舒适环境的追求,构成了能源的大量消费趋势。近年我国已对建筑节能问题引起高度重视,1997年在第八届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制定了节能目标。从1996年起到2000年,新设计的采暖居住建筑应在1980~1981年当地通用设计能耗水平基础上节能50%;从2005年起新建采暖居住建筑应在此基础上再节能30%。提出了分阶段实施目标。将逐步实现对非节能建筑的改造,从建筑节能和设备节能双方面入手,实现建筑节能30%,设备节能20%的节能50%总体目标。进而又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全社会总能耗节能65%的目标。

表4日本官公厅,学会,行业层次对节能对应关系

政府部门的对应

学会的对应

行业的对应

《关于能源利用的合理化法律》的修订(国家基本法律1998)

《能源税改》(低利融资、税制优惠制度)

《环境政策大纲》(国土交通省1994)

《环境考量型官厅设施规划指针》

(建设省1997)

《经济性学校整备指针》(文部省1996)

《普及可持续性建筑物的倡议》(建筑学会1998)

《建筑物的LCA指针》(建筑学会1999)

《地球环境·建筑宪章》(建筑学会等五学会联合2000)

[地球环境委员会]设置(空调学会1993)

《经团连地球环境宪章》(经济团体联合会1991)

《各产业自主行动计划》(经济团体联合会1996)

《建设业的环境保全自主行动计划》(建设业团体联合会1998)

针对不同地区,2001年国家颁布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2003年颁布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

然而,尽管法规不断出台,尚存在着缺乏统一认识,贯彻执行不力等问题。相关规范颁布多年,市场上仍然充斥着大量高能耗非节能建筑。

2002年,上海全市落实了100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按国家节能标准进行工程试点。2003年扩大试点范围实现300万平方米新建住宅按节能标准设计和建设。

上海市建委、发改委、经济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召开的节能推进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要求:凡上海市外环线以内的新建住宅、以及全市范围内的新建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商场、旅馆、办公楼和由它们组成的综合楼建设项目、低层住宅小区、一城九镇特色风貌住宅小区等均要按照建筑节能的设计标准,给建筑物“穿衣带帽”。

上海市有关部门从2002年9月到2003年9月,按照国家《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这一阶段在建和即将开工的居住建筑项目进行了监察。按照《节能标准》设计的不足3%。从2003年10月至今,监查结果仍有70%左右的在建和即将开工的住宅项目不达标。

上海市从2004年5月起,对处在设计阶段住宅建筑实行强化节能认证,对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图进行相应的节能达标测试,以期外环线内的低层建筑都能达到国家规定的节能标准。

然而,设计审查、施工监理以至竣工验收、运行监管等环节,尚存在缺乏统一协调、严格执行的力度和保障。

纵观我国现状,本作者认为目前应该从以下方面对推进我国建筑节能工作加强力度:

1)强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法律的具体实施细则(目前的法规太空泛)。

2)应该加强优惠税制的配合实施(现行机制欠灵和,敏感度不足)

3)建立更科学更高效更具专业权威的非常设专业委员会来策定法规/规范建设

(现行法规制定过程行政色彩浓,专业性/权威性不足,统一性欠缺,共识性欠佳)

4)加强对建筑行业的自律性规范及行政指导干预(行业自律性差,行业管理不力)

5)加强新节能技术的宣传和推广应用。强化对节能技术应用的跟踪研究和评价。

(社会普及教育不到位,业主节能意识差,对新技术应用缺乏系统的跟踪调查和评价)

以上几个方面,虽未直接涉及节能技术研发本身,但却是推广节能技术的关键之处,也正是我国现状下节能技术普及推广的软肋,节能问题无疑是一个系统工程的问题,需要全社会意识、观念的改变,需要各行业各部门的关注,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节能技术才能找到广阔的用武之地,形成节能技术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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