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监理

一、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的目标与方法为达到确保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出现重大的伤亡事故,工程竣工后的产品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结构、功能使用安全之目标,监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安全控制:

(1)按《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审阅工程设计图纸、文件,检查技术措施。以确保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功能使用安全、施工操作安全;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安全措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对施工过程中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措施、运作方法的落实情况作经常性的检查,达到处处落实、件件可靠;

(4)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施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二、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要点:

(1)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制度的监理

(A)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①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②制度中是否有齐全而明确的目标;③项目与分包单位及班组签定的施工合同条款中,有无明确的管理职责和指标;④各生产管理层以及公司与项目、总包与分包间是否都建立并落实了安全生产的机构、人员,且已经各方确认;⑤是否建立和健全了安全生产的奖惩与考核制度并在过程中予以落实。

(B)检查施工单位和项目是否建立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制度并予以落实(包括劳保、防护资金;教育培训资金;安全措施资金等)

(C)检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①有无对项目经理、安全员、特殊工种、待岗、转岗与换岗职工和新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制度;②有无培训计划;③计划落实与否?

(D)检查“安全检查制度”:①是否建立有各层次(公司、项目、专项与日常、季度等)的检查制度;②制度中有无时间、人员、内容、要求的规定;③制度中有无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处置及复查等要求的内容;④对各项检查和隐患的处置与责任是否有记录(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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