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以人为本思想在旧城改造规划中的应用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旧城改造和更新成为了当今社会关注的焦点,但在实际改造过程中,由于缺乏将“以人为本”这一基本原则作为出发点应用到旧城改造当中,产生了不少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人为本”这一原则应用到旧城改造的实际当中,以解决相关问题。关键词:旧城改造; 城市化; 以人为本; 可持续发展1引言改革开放近30年来,城市规划的观念、内容、方法和手段都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从认识城市、发展城市、规划城市到保护城市环境,再到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和突破,因此,城市规划是一个不断适应城市发展的过程。根据联合国有关组织的统计,世界各国已经有5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城市,可以说,全世界步入了城市化时代。目前,截止2008年1月,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已近44%,据有关方面预计,今后我国每年将有1200万人成为城市居民。旧城改造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门,也是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主要包括旧城区人口疏散、经济社会结构调整、设施更新、环境改善、建筑形体空间的再创造以及人文感知空间塑造等内容。从2002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以来,以人为本思想在城市建设以及社会发展的各方面都已经提到的越来越多,几乎成了脱口而出的一句话,以人为本的思想也逐渐应用到了城市规划当中,但我们也不难看到,旧有的旧城改造规划中的“重经济轻人本”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阶段城市的发展,因此需要将旧有的“经济为本”模式的转向“以人为本”的发展方向。本文针对旧有模式中的弊端研究如何将以人为本思想应用到旧城改造当中,以解决相关问题。2原有旧城改造模式当中出现的弊端2.1“一刀切”的盲目改造旧城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变迁,使得各种建筑及设施和城市原有的功能结构等不再适于城市发展的需要,街道、建筑、文物古迹往往比较破旧,配套设施通常不太齐全,难以满足城市日益快速发展的需要,这是城市化的必然结果,因此我们需要对旧城进行改造以适应城市的加快发展。以新换旧是旧城改造中改变原有城市形态的最常用的方法。为了改变城市原有面貌,许多地方政府错误地认为高楼大厦、宽阔的马路就是城市化的外在表现,而传统建筑、文物则成了落后的表征,被认为不繁华、有碍观瞻,阻碍了城市发展,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的旧城改造就成了简单的拆建行为。还有不少城市为了所谓的政绩,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为了建设所谓的“国内第一”,“全国最大”的广场、建筑等等,急功近利,整个城市全部“一拆到底”。旧貌换新颜固然不错,但在建设的同时,城市也失去了很多。杭州的西湖就是一个很好例子,相信去过的人们都有这样的感慨,美是美,但曾是无数文人墨客笔下的西湖,似乎很难再看到原有的历史文化的足迹,由于城市的大肆扩张,西湖边的古桥和私家园林几乎已经越来越少了,映入眼帘的是高级招待所和宾馆,人们不禁感叹,曾经的“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已经是过去式了,只残留在人们的记忆当中。原有的城市风貌没了,适宜交流的公共空间没了,城市特色没了,历史古迹没了,环境也破坏了,取而代之的是千篇一律、千城一貌的都市印象,这些以新换旧的方法破坏了旧城当中人们所喜爱和依赖的舒适环境和交往空间,也磨灭了一个城市的历史的痕迹,看不到过去的影子。这种重形式、不重内涵的行为,破坏了城市原有的人情味和归属感。2.2 重拆迁,轻安置旧城改造过程中,由于急功近利,政府和开发商急于拆迁和尽快投入建设,而在短期内用强制性的手段进行了旧城住区的大面积拆迁,从而造成改造规模过大,速度过快,致使拆迁户安置困难,同时也破坏了原有的城市中部分合理空间结构和社会网络,拆了住房以后找不到足够或满足人们需要的安置房,安置补助由于资金需求量大而不能及时地发放到市民手中。有的拆迁单位为自己利益打算,压低拆迁费用,损害了群众利益;有的开发单位无现房安置,而拆迁规模又过大,群众在寻找过渡房中怨声载道。这样的拆迁和改造只是改变了城市的面貌,并没有真正改善和提高人们的居住质量和生活水平,造成了人们生活工作的不便,反而损害了人们的根本利益。事实上,大部分旧城居民,想得更多的是希望能够通过旧城改造,适当地改善居住条件,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以及便捷的交通等,对于其他没有特别的奢求。而重拆迁,轻安置的做法不仅没有解决原有的住房问题,还损害了旧城居民原有的利益,破坏了以人为本这一城市规划基本原则。2.3“政府 开发商 专家”的规划模式由政府引导、开发商投资、专家进行评审的旧城改造运行机制是当前的主要运行模式,旨在寻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和谐统一,实现多方共赢。采用这一模式进行旧城改造主要分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是以政府为主角,定位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重点发展区域,拆除过去不合理的障碍区域,建设广场、道路、绿地等各种公用基础设施,负责招商引资,公开招标投标;第二,以开发商为主角,以改善旧城居住区条件或旧城区功能置换和再开发为主题的以旧变新的开发;第三,组织专业设计人员进行规划图纸设计,并组织专家定期进行评审。这种开发模式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却忽略了旧城改造中直接利益的承担者——公众。公众在整个过程中不是参与者,只能被迫接受城市改造后的一切事物,即使对于改造后的城市有诸多的不适应或者不满意也只能是空想,缺乏表达的途径,同时这也是我们的政府对于人权的一种忽略。另外,从开发商的角度出发,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往往会将公众的利益抛之脑后,只追求个人最大利益的所得,这是另一个弊端。而作为我们的设计师和规划专家,在大多数情况之下,会采用借鉴其他城市旧城改造的方式和自己的经验等作为设计和评审的关键,缺乏一定的科学性。 2.4 公用设施配置不均衡旧城改造是城市发展必经的途径,是为了改变现状中不合理的城市结构,建设和完善城市功能,配置完整的公用基础设施,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加快促进城市发展。但是,仔细研究我们近年来所做的旧城改造就会发现,交通方便、公用配套设施齐全的地段集中在了城市中心区,大都建成了“富人区”,接近市中心区域的房价高得让普通居民不敢问津,这种公用设施配置的不均衡性,导致了居民的贫富差距越拉越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先富起来的人住得宽敞些,居住地段优越些,都是合理的。但是,城市居民的主体是中低收入群体,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应以满足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但是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在经营城市的过程中,为增加招商引资额,想方设法抬高地价。开发商为了追求更多的利润,将基础设施较好的地段大面积建房,加上“炒房”的作用,房价也就越来越高。旧城住房户型结构不合理及居住面积较低等,使旧城居民的居住条件处于较低的水平,尤其是人均居住面积和住房的户型结构成为最需提升的方面。旧城改造本来应该成为广大居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一个机会,如今却成了专为富人服务的改造。在旧城区拆迁改造过程中,都是中低收入群体被迫从城市中心地带“驱逐”,改造后的居民是少数能承担高房价的人。搬迁到城市周边新区的居民,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迟缓,公用设施不完善,面临交通、生活、工作的种种不便,增大了原有生活的成本,也容易造成人们心理上的不平衡。3“以人为本”思想在旧城改造中的应用3.1 尊重历史现状,先“保护”再“开发”3.1.1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独特的历史背景和传统文脉,保护历史对于保护人类文明、体现城市特色有着重要作用,在旧城改造中,我们要以历史保护为前提,在确定历史保护对象和范围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开发,使城市发展与历史保护共同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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