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控制施工工期的奖罚措施
项目部制订施工工期奖罚措施及方法,采取工期奖罚直接与经济挂钩,调动施工班组的积极极性,实现控制施工进度的目的。
控制进度的考虑分三个阶段来实施以达到允分反映各施工班组的工期控制能力和施工速度。第一个阶段为以总进度计编制楼层计划和日工作量计划,使班组明确当天(该楼层)的工作当天完成,完成或完不成的可当日检查进行奖罚。
第二个阶段为当第一个阶段不能完成的班组制订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计划,以压缩施工工期来弥补楼层进度和日进行的不足,如能达到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计划进度,同样给予奖励,如达不到的则在上阶段的基础上加倍处罚。第三阶段为二阶段全部不能达到的班组进行总工期考核,在原总进度计划的要求上,控制全部施工工期,在最终能够达到施工工期的班组,应得到控制总施工工期规定的工期资金。
对屡次达不到施工进度的班组要求进行措施上的压力,项目部应及时采用强制调换或增加施工人员、停工整顿、责令加班加点弥补的有效措施。不执行强制措施的则清退出本工地。
项目部在实施工期奖罚时,以总施工进度计划、月度计划、监理、业主平时的考核等形式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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