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管理准则石材施作时,要求工务及安装施作人员注意个人身体及生命的安全,且注意灾害的防止及窃盗的发生。此外,当发现有非常灾害危险时,请立即通知同事或警方同心协力作适当的现场处理,并且立即将事实及处理过程通知上级主管。
二、石材施作安全须知及各种灾难防范措施
1.易燃及易爆炸等危险物品(如部份化学药品)应放在安全地点,并避免摇晃。
2.仓库、实验室应标明「严禁烟火」字样,严禁吸烟及使用喷灯,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及石材防护用药水,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3.灭火设备设置,放于明显易取地点,管理仓储人员每月定期检查,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应教育全体员工熟练使用方法。
4.电线不得接用容量过大之保险丝,电力使用后,确实关闭电源。
5.使用喷灯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以免引起火灾。
6.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于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即检查有无损害。
7.厨房或工地有使用瓦斯者,下班前应检查关闭瓦斯后始得离开工作场所。
8.使用电器设备故障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或增接电器设备时,均应请示上级人员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9.不慎发生火灾,首先发现起火之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它火源;并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之可燃物移开。在场人员,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10.火警发生时,电话总机应优先接通火警电话(119)。
11.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12.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化学品、头或电源失火,应用沙或地毯及泡沬灭火剂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火灾先关闭电源)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后救物。
(4)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毛巾遮掩口鼻。
(5)如火焰封锁出路口,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13.气象机关发布台风警报后,应随时注意收听报告台风动向之广播。
14.台风接近本地之前,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1)关闭门户,如有特别防范设备,应予装置。
(2)熄灭炉火,关闭不必要电源或油气。
(3)工地内石材放置于安全地点,户外鹰架上的石材全搬入室内。
(4)放于室外不堪雨淋之物品,应搬进室内,或加以适当之遮盖。
(5)准备手电筒、蜡烛、紧急照明灯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
(6)门窗、玻璃如有损坏,应紧急修缮。
(7)必要时指定必要人员,集中待命,准备抢救灾害。
(8)准备必要之药品及食物。
15.公司房舍或工地易被洪水冲淹之虞者,应采紧急防御措施。
16.为防止震灾,易燃物品不应放高处,以免落地造成灾害。
17.有危险之工作应由熟练者担任,且加派人手协助支持,并做好各项安全防范。
18.工地点之上方可能落下伤人物体时,工作人员应戴安全盔帽。
19.石材防护工程遂行,若使用强烈腐蚀性之浓酸、碱时,应戴塑料手套、口罩、眼罩,避免与身体接触。
不慎沾到药水,请即以清水大量冲洗,必要时请即送医。
20.防护工程遂行,需要使用喷枪、喷灯之火焰时,要注意防火措施,请留意周围人、事、物,避免触及电线、化学药水、防护剂及其化易燃品;若于已装潢好的工地内遂行防护工程,喷枪使用与防护剂涂拭绝对不可以同时进行,以免火灾发生。
21.使用电器材时,应注意绝缘是否完全,及是否有导电物体接近电源。
22.使用搭架、鹰架或扶梯,应严密检查是否坚固。
23.不得穿著松弛衣裤操作机器,或走近操作中之机器。
25.遇有停电时应立刻关闭总开关,送电时在开启各开关之前,要先开总开关。
26.凡电器机器之修理、更换保险丝、及其它有关触电之危险时,必先关闭开关而后行之。
27.使用机械工具前必须先检查有无异状且遵守各项工具操作手册后,方可使用。
28.机械之清扫注油应俟转动停止后行之。
29.如无必要应避免机械空运转。
30.使用电动工具(如切割机、研磨机、搅拌机、水磨机……),注意避免插头潮湿。以免漏电;雨天室外工作,使用电动工具时,请务必穿雨鞋,以防漏电伤身。
31.使用电动工具前(如切割机、研磨机……),先确定电动工具开关是否先关闭再插电源,以免人员受伤,使用完毕,关闭开关再将插头拔掉,以免伤及无辜人员。
32.办公室内及工地常备一组急救医箱,且保持药品在有效期限内。
33.进入石材切割厂注意个人安全,避免危险发生。
34.工地安全措施事先作防范措施。
35.石材摆置首重安全;大片石材重叠不宜放太多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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