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修监理流程

一、签订监理合同书

家装监理首先跟业主签订监理合同书。

1、明确监理工作的内容;

2、明确委托人和监理方的职责和权利;

3、明确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4、明确工期要求及工程延期处理办法;

二、审核装饰公司

审核装饰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营地点、设计师资格证件。

三、审核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建设部、市建委、市装协的有关规定,包括拆改建筑结构、水、电、煤气等线路的改造等。图纸是否完整可行。

四、审核合同

合同是否采用,填写是否完整正确;报价是否符合是装协公布的装饰市场指导价格;所有工艺做法是否标注清楚;采用材料规格品牌是否有详尽说明;甲乙双方责权利是否公平合理。

五、审核施工人员资格

施工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一些特殊岗位的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管工、电工等)

六、审核检验材料

监督装饰公司购习使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省市准用证的装饰装修材料、设备及配件,杜绝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1、按合同文件要求,审核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合格更换);

2、按合同文件要求,核验材料设备的质量、价格、数量(不合格退回);

a 产品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合格证、生产厂家及地址;

b 进口产品需备有相应的报关单、准入证明等传真件或复印件;

c 特殊产品的生产许可、试验报告、环检报告;

3、要求进场材料设备的合理存放和保管;

4、提交上述资料备案

七、审核施工工艺

施工工艺是否符合建设部、市建委、市装协有关装饰装修的规定,是有保证装饰工程的质量与工期,达到应有的预期效果。

1、拆除、钻孔和预留、预埋凿槽等工程的检查验收;

2、新改水、电、气及弱电项目管线、管道等工程与图纸的检查验收;

3、铝合金或塑钢门窗、封闭阳台等工程的检查验收;

4、基底、防水和砖块铺贴等工程的检查验收;

5、吊顶、地板及细木制品工程的检查验收;

6、油漆、涂饰、裱糊等饰面工程的检查验收;

7、合同内的洁具、面板、灯饰及五金挂件等各项安装工程的检查验收;

8、地毯、软包及其它特殊项目工程的检查验收;

9、按合同要求的居室安全、保洁等方面检查验收;

八、委、监、承三方联合签认承包人报验的竣工自检合格工程(不合格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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