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师要处理好公共建筑的总体环境布局、功能关系与空间组合、造型艺术、技术经济等问题。
一、公共建筑的总体环境布局
1.总体环境布局的基本组成
创造室外空间环境时,主要考虑公共建筑的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公共建筑自身的功能、经济及美观属于内在因素,而城市规划、周围环境、地段状况等属于外在因素。室外空间环境包括下列几个基本组成部分:建筑群体、广场道路、绿化设施、雕塑壁画、建筑小品、灯光造型的艺术效果等。此外,建筑师还应处理好室外环境空间与建筑、场所、绿地的关系。
2.总体环境布局的空间与环境
勒·柯布西耶大师认为“……对空间的占有是存在之第一表征;然而任何空间都存在于环境之中,故提高人造环境的物理素质及其艺术性,就必然成为提高现代生活质量的重要构成因素”。在设计公共建筑时,其空间组合不能脱离总体环境孤立地进行,而应把它放在特定的环境之中,即考虑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的结合。
3.群体建筑环境的空间组合
公共建筑群体空间组合,一般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在特定的条件下,需要采用比较分散的布局,而产生群体空间组合;二是以公共建筑群组成各种形式的组团或中心,如市政中心(加拿大多伦多市政厅、巴西的巴西利亚三权广场)、商业中心(瑞典魏林比商业中心、英国伦敦哈罗城市中心)、展览中心(美国西雅图世界博览会)及娱乐中心等。
二、公共建筑的功能关系与空间组合
公共建筑是人们进行社会活动的场所,在公共建筑的功能问题中,功能分区、人流疏散、空间组成以及建筑与室外环境的联系等,是核心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则是建筑空间的使用性质和人流活动的问题。
(一)公共建筑的空间构成
各种公共建筑的使用性质和类型尽管不同,但都可以分成主要使用部分、次要使用部分(或称辅助部分)和交通联系部分。设计中应首先抓住这三大部分的关系进行排列组合,逐一解决各种矛盾问题,以求得功能关系的合理与完善。在这三部分的构成关系中,交通联系空间的配置往往起到关键作用。
交通联系部分一般可分为:水平交通、垂直交通和枢纽交通三种基本空间形式。
1.水平交通
常采用过道、过厅、通廊等空间形式。设计时应直截了当,忌曲折多变。与各部分空间均应有密切联系,具备良好的采光与通风。
2.垂直交通
常采用楼梯(直跑、双跑或三跑楼梯)、电梯、自动扶梯,以及坡道等形式。公共建筑中楼梯的位置与数量应依据功能需要和消防要求而定。应靠近交通枢纽,布置均匀、有主次且应与使用者的人流量相适应。
3.枢纽交通
考虑到人流的集散、方向的转换、空间的过渡,以及与通道、楼梯等空间的衔接等,需要设置门厅、过厅等空间形式,起到交通枢纽与空间过渡的作用。使用方便、空间得体、结构合理、装修适当、经济有效。应兼顾使用功能和空间意境的创造。
4.空间组合
(1)分隔性空间组合
分隔性空间组合的特点是以交通空间为联系手段,组合各类房间。常称之为“走道式”建筑布局,广泛运用于办公、学校、医院、宿舍等建筑。有内廊式(走道在中间,联系两侧房间)和外廊式(走道位于一侧,联系单面房间)两种布置方式。
(2)连续性空间组合
展览类型的公共建筑,为满足参观路线的要求,在空间组合上要求有一定的连续性基本上可分为5种形式:串联式、放射式、串联兼通道式、串联兼放射式、综合性大厅式。
(3)观演性空间组合
观演类型的公共建筑(体育馆、影剧院、音乐厅、歌舞厅、娱乐城),一般有大型的空间作为组合的中心,围绕大型空间布置服务性空间。服务性空间与大型空间应联系密切,并构成空间整体。
(4)高层性空间组合
高层公共建筑(酒店、办公楼、多功能大厦)的空间组合反映在交通组织上,是以垂直交通系统为主,有板式和塔式两种(而低层公共建筑的空间组合,常以水平交通为主)。
(5)综合性空间组合
一些功能要求复杂的公共建筑,常采用综合形式的空间组合,如文化宫、俱乐部、大型会议和办公场所;这类公共建筑的空间与体形是相辅相成的,应灵活运用各种空间组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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