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都有哪些内容呢,以下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节选
1.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总则
1.0.1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提高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
1.0.3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地域条件和工程特点进行编制。
1.0.4编制与管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施工组织设计
以施工项目为对象编制的,用以指导施工的技术、经济和管理的综合性文件。
2.0.2施工组织总设计
以若干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工程或特大型项目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整个项目的施工过程起统筹规划、重点控制的作用。
2.0.3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以单位(子单位)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施工过程起指导和制约作用。
2.0.4施工方案
以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用以具体指导其施工过程。
2·0·5施工组织设计的动态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检查和修改的适时管理活动。
2.0.6施工部署
对项目实施过程做出的统筹规划和全面安排,包括项目施工主要目标、施工顺序及空间组织、施工组织安排等。
2.0.7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施工单位为完成施工项目建立的项目施工管理机构。
2.0.8施工进度计划
为实现项目设定的工期目标,对各项施工过程的施工顺序、
起止时间和相互衔接关系所作的统筹策划和安排。
2.0.9施工资源
为完成施工项目所需要的人力、物资等生产要素。
2.0.10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在施工用地范围内,对各项生产、生活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等进行规划和布置。
2.0.11进度管理计划
保证实现项目施工进度目标的管理计划。包括对进度及其偏差进行测量、分析、采取的必要措施和计划变更等。
2.0.12质量管理计划
保证实现项目施工质量目标的管理计划。包括制定、实施、评价所需的组织机构、职责、程序以及采取的措施和资源配置等。
2.0.13安全管理计划
保证实现项目施工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管理计划。包括制定、实施所需的组织机构、职责、程序以及采取的措施和资源配置等。
2.0.14环境管理计划
保证实现项目施工环境目标的管理计划。包括制定、实施所需的组织机构、职责、程序以及采取的措施和资源配置等。
2.0.15成本管理计划
保证实现项目施工成本目标的管理计划。包括成本预测、实施、分析、采取的必要措施和计划变更等。
3.基本规定
3.0.1施工组织设计按编制对象,可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3.0.2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必须遵循工程建设程序,并应符合下列原则:
1.符合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造价等方面的要求;
2.积极开发、使用新技术和新工艺,推广应用新材料和新设备;
3.坚持科学的施工程序和合理的施工顺序,采用流水施工和网络计划等方法,科学配置资源,合理布置现场,采取季节性施工措施,实现均衡施工,达到合理的经济技术指标;
4.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施工;
5.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个管理体系有效结合。
3.0.3施工组织设计应以下列内容作为编制依据:
1.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2.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技术经济指标;
3.工程所在地区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建设单位对施工的要求;
4.工程施工合同或招标投标文件;
5.工程设计文件;
6.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现场条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
7.与工程有关的资源供应情况;
8.施工企业的生产能力、机具设备状况、技术水平等。
3.0.4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法、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主要施工管理计划等基本内容。
3.0.5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
2.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3.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
4.规模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和审批。
3.0.6施工组织设计应实行动态管理,并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施工组织设计应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
1)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
2)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
3)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
4)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
5)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2.经修改或补充的施工组织设计应重新审批后实施;
3.项目施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逐级交底;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适时调整。
3.0.7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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