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监理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1公路监理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意义

(1)工程监理应贯彻公路工程施工的各个阶段,以减少质量问题;加强对公路工程的现场施工监理,是降低能耗、提升工程效益、实现文明施工的重要保证。

(2)工程监理应对每一施工环节进行严格控制,包括:施工测量、放样、土石开挖、路基填筑等,以保证施工进度按照施工计划进行,同时控制施工质量和施工成本。

(3)贯彻施工监理制度,对人员、机械、材料等影响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因素进行有效控制,例如:对施工材料进行检测,包括路基用土的重型击实、液塑值(塑性指数、液性指标)、CBR试验、颗粒大小分析试验、含水量试验、土的有机质含量试验及易容盐含量试验等。除此之外,公路监理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还应注意遵循经济效益原则、科学合理原则、标准化以及规范化原则,以促进工程监理的标准化建设,促进公路工程质量的提升以及其效益的发挥。目前,我国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如:质量缺陷多,包括压实度不符合设计要求、路面裂缝、错台等;由于质量问题导致施工变更,最终能够拖延施工进度等,因此,加强公路监理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是十分重要且紧迫的问题。

2公路监理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措施

2.1技术措施

2.1.1路基工程

(1)填前压实。不论是填土路堤,还是填石路堤与土石混填路堤,填筑前对地表清理后必须压实,路堤基底的压实度不应小于93%;当路堤填土高度小于路床厚度(80cm)时,基底压实度不应小于路床的压实度。当基底为耕地时,地表清除后回填掺灰量为2%的石灰土再压实。对湿陷性黄土基底,路堤填土高度≤3m的地段按一般路基要求对路堤基底清表后回填掺灰量为2%的石灰土再压实,路堤填土高度大于3m的地段基底清表后追加20遍冲击碾压,碾压后基底压实度不应小于93%。

(2)路床填筑。首先,零填挖及路堑路床部分的天然密实度不应低于96%,如果达不到96%时碾压至要求的密实度;通过碾压达不到要求时可翻松处理。对不能满足路床CBR值的低液限粘土必须掺加4%石灰予以处理,或采用符合粒径要求的砂砾或隧道弃渣进行换填。其次,填石路堤及土石混填路堤的路床应采用土石混合料填筑;填土路堤的路床部分可采用土石混合料填筑,也可采用掺灰量为4%的低液限粘土填筑。

(3)高填方路堤强夯。对一般高填方路段,当路床底面填土高度大于或等于4.0m时,在路基施工完成后距基底4.0m处增加一次强夯,依次向上每隔4.0m强夯一次。夯点间距4.0m,主副夯点击数为4次,夯击遍数3遍,主副夯完成后进行全幅满夯。夯击标准按最后两击平均沉降量不超过5cm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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