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防火卷帘一般要求

(1)导轨应留有足够间隙,以保证受火作用时导轨在垂直方向上可发生一定的膨胀变形。安装在边框之间的导轨可以外露也可以在凹处暗装。

(2)防火卷帘的自动启闭机构应用金属外壳封闭,以保证不受损坏和在火灾时能正常运转。

(3)防火卷帘的自动启动探测器,或易熔环日扣应在墙的两面安装(一个靠近洞口的顶部安装,另一个在墙两侧的顶棚上或靠近顶棚处安装),并和卷帘的开关联系起来,这样任何一个探头或易熔环的动作,都将使卷帘关闭。

(4)用防火卷帘代替防火墙时,其两侧应设水幕系统保护,或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3.0h的复合防火卷帘。

(5)设在疏散走道和前室的防火卷帘,应具有在降落时有短时间停滞以及能从两侧手动控制的功能,以保障人员安全疏散;应具有自动、手动和机械控制的功能。

(6)为保证火灾初起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及消防人员顺利扑救火灾,防火卷帘应有一定的启闭速度。

(7)一般每一橙防火卷帘设置两套控制卷门机的电器按钮,即门洞内外各一套,按钮要启动操纵灵活、可靠。对于集中控制和联动控制的动作要灵敏准确。自动控制的保险装置应安装在卷帘附近2米范围内的暴露部分及随时能监控的部分;自动控制的电源、备用电源应能保证正常工作状态,所用的电器线路不允许裸露应埋人墙内或有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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