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和奖罚条例
一、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一)管理机构
1、公司设立质安部,分公司设立质安科,其主要组织开展ISO9002质量体系管理工作,组织督促各项目部的工程质量,贯彻落实公司的有关质量管理和各项管理措施,完成公司预定的年度创优目标,并对各项目部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技术指导。
2、项目部设立专职质安员,其主要组织各施工班组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组织班组开展自检、互检活动,严格按施工规范、规定及设计要求施工,把好工程质量验收关,杜绝不合格产品的产生,确保工程质量。
(二)管理职责
质安部职责:
1、主要负责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以及分项工程的质量抽查和单位工程初验。
2、主要分部工程质量为:人防、基础、主体、装饰屋面验收,关键分项工程为:地基验槽、桩基,结构吊装以及专业分项等。
3、负责检查各分公司项目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运转情况、质量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4、对工程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开出整改通知单,并做好跟踪检查,同时要做好书面检查。
5、执行公司制订的《工程质量检查处罚实施细则》,对在检查中违反操作规程和存在质量隐患,要及时作出处罚决定。
6、组织开展各种质量管理检查活动,对创优工程要及时做好跟踪、检查和管理。
7、负责本公司(上海)各工程项目的质量巡查和抽检、检验,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分项工程应及时开具整改单,指令项目部组织人员整改,并做好跟踪检查工作。
8、负责公司每季度组织的工程质安大检查,并落实检查中的不符合情况的验收。
分公司、项目部质量职责:
1、负责分公司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2、按照公司下达的质量标准和目标要求、实施质量管理工作。
3、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质量目标要求订立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措施。
4、严格把好原材料进货质量验收关,特别对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必须做到先复试后使用。
5、遵守样板引路制度,督促每个分项作业能制订样板,明确施工工艺和验收要求,经有关部门的验收认可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6、遵守施工挂牌制度,对完成的产品标明管理者,施工日期及检验结果。
7、遵守成品保护制度,对完成的产品采取有效保护,保证产品免受质量损失恶化交付时的完整性。
8、遵守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如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应立即向公司质安部报告事故情况,并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协助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9、对上级各部门检查出来的质量问题,要组织人员积极整改,做好"三定"措施,并把整改情况用书面形式报检查部门。
10、负责各分项工程施工前的质量交底,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施工后的质量验收。
(三)检验流程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1、分项工程完成后,应在施工班组自检、互检的基础上,由施工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核定等级签字。
2、分部工程所含有的分项工程已全部完成后,由项目部施工员根据所含的分项工程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上报公司质安部。质安部在收到质安科、项目部分部工程质量内部核验申请表后,会同分公司、项目部有关人员对该分部工程进行质量核查评定,符合要求后,在建设工程质量内部核验申请表上核定质量等级,并签字、盖章。(附样张)
3、质安部接到项目部通知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地基验槽、桩基、基础、中间结构、结构吊装、专业分项的质量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要求后,即评定等级,并签字、盖章。
4、项目部联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在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及质量证明单或装饰工程中间验收单签字盖章,并要求监理单位及时提供书面评估报告。
5、项目部在建设工程质量内部核验申请表、及质量验收证明单,监理评估报告等资料手续办理齐全后,可向受监质监站报验。
单位工程竣工核验评定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分项工程已全部完成,由项目部填写建设工程质量内部核验申请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的有关内容,但不评定结论。
2、质安部在收到以上资料后,即组织有关人员(观感评定三人以上)到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工程资料检查,符合要求后,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核定后由项目经理签字。
3、项目部联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在核验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并要求监理单位提供书面评估报告等所有资料方可向有关单位提出报验。
(四)管理要求
1、根据总公司制订的质量方针目标,各级质量管理部门要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分公司质安科每月组织一次质量检查,平时实行督促检查指导。并作出书面报告,但分公司的各级管理机构必须设立齐全有效。
2、主要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项目部必须提前通知分公司质安科,未经质安科预验评定,该工程质量评定表上不予盖章,重新核验合格后,方可上报。
3、未经检查评定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未达到合格要求,不准进入下道工程的施工。
4、基础未经质量监督站核验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准进行回填土。
5、基础未经核验,需继续上部结构施工,须取得上级主管部门和质监站的同意。高层建筑有地下室(人防)的上部结构控制在2-3层完成前,基础核验必须完成,否则不得继续结构施工。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有特殊要求除外。
6、主体结构未经质监站核验或核验未达到合格标准,不准进行装饰施工。
7、未通过质监站进行装饰工程中间验收的平顶、隔断不得封板,未通过质监中间验收的玻璃幕墙结构,不得安装框扇或玻璃。
8、项目部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的隐蔽工程验收,由项目部质量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分公司质安科负责对隐蔽工程的抽查。
9、单位工程质量核验必须达到一次合格,凡达不到合格标准,不得向上级报验。各项目部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及时上报质安科,及公司质安部和技术部,由质安部会同技术有关部门提出方案进行整改。
10、由分承包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核验。纳入公司正常的质量管理范围和核验程序,其技术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必须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11、项目部、质安科质量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工程质量的验收、核定,认真按质监站颁发的各项"工程质量核验要求"和"工程质量核验标准化程序"检查、验收,核定工程质量等级,做好质监核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资料管理
1、严格按照公司的ISO9002标准和上级有关部门对施工技术资料的规定、要求,做好工程技术资料。
2、各类资料必须真实及时反映,工程各阶段的质量情况。
3、各项目部都应落实专人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管理。
4、各类表式应认真填写,不留空格、无涂改,字迹清楚。
5、各类资料的收集应与工程进度同步,对各种原材料要及时收集质量保证书、合格证。部分材料还须收集准用证,以及主材如钢材、水泥等材料的试验和化验报告。
6、各类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班组自检、互检记录,由各级质量员技术员按实测结果,真实记录填写。严格杜绝后补、伪造的质量记录。
7、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前,项目部专职资料员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整理汇总全部工程资料,按标准分类装订成册,以便质监站核查。
8、竣工图的编制须严格按公司ISO9002标准和各地区城市建设档案馆关于竣工图的编制要求认真如实地编制。
9、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装订成册的资料、竣工图分别移交公司技术科和业主存档。
(六)回访维修
为贯彻落实各地区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和质量监督部门有关对竣工住宅工程一年一次质量大检查的要求,结合公司质量手册程序的标准,特制定以下规定:
1、项目部负责按保修合同规定进行日常维修工作。
2、保修期内的日常维修回访(住宅工程以第一户居民入住日开始,其他工程以建设单位签署竣工验收证明交付钥匙后开始)。
3、项目部在工程竣工交付后,即由专人负责对已进户的用户进行跟踪回访。对用户提出的质量问题以最短时间内回访落实,组织专业维修班子以最快速度进行维修,填写好维修记录,修理完毕后须由顾客(用户)签字验收。
4、保修期间对维修、回访及用户投诉中反映的质量问题,应作好记录和分析,为创建"用户满意住宅工程"打下基础。
5、分公司质安科在年初制订回访计划上,会期项目部开展回访工作。回访单送公司质安部保存。
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1、公司总经理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先管安全"原则。
2、公司设置"质安部"在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分公司设置质安科,在分公司主管领导下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公司所属各项目部经理为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下设安全组,具体工作受分公司"质安科"督促指导。
4、各管理部门和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项目工程责任制要落实到具体管理人员。
(二)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文明施工的硬件设施
1、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认真做好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方案,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防范措施。
2、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的硬件设施到位,如食堂、厕所、宿舍、大门、围墙必须达到公司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实施要求。
3、钻孔灌注桩基工程必须做到硬地皮施工,沉淀池和泥浆槽必须砌筑规范。
4、工地必须做到围档封闭施工,设置公司统一的七牌二图和安全警示标志。
5、各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前必须将上述内容的实施情况书面报告公司质安科备案,不具备条件的不准开工。
(三)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1、公司、分公司和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项目部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做到三级安全教育后,新工人进场教育,方能进入施工现场,并做好安全知识测试记录备案。
3、特种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和考核取得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后方能上岗作业。
4、项目工程的各班组必须开展安全学习和安全活动,以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第三年必须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管理继续教育,有利于重视安全生产管理。
6、分公司质安科在工程施工前,向项目部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由项目工程师或项目技术员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四)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质安部对下属项目部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隐患签发整改通知单,对存在重大隐患或整改不得力的项目部有权责令停工整改。
2、公司质安部对下属项目工程基础、主体、装饰阶段三次检查和大型机械设备、特种脚手架验收必须到位,由项目部预查合格后上报质安部核查评语。
3、分公司质安科组织各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对所有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并作出评价总结。
4、各项目部必须制订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每月三次,严格落实执行,并有记录备案。
(五)安保体系
项目部必须有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策划,落实好职能人员,配备足够的资源,确保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六)防台防汛工作
1、各分公司各项目部在台风、雨季、汛季期必须把防台、防汛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设立防台、防汛联络电话,安排值班负责人员,组织抢灾抢险队伍,配备抢救灾火器材,设置专用工具、仓库等。
2、各项目部必须将上述情况书面报告工程所在地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备案。
(七)消防工作
1、各项目工程部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工作条例"的规定,制订"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在施工现场配备器材,并设专管人员,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工地要组织业余消防队,并开展有计划的训练,做到防患于未然。
2、各项目工程部必须坚持做到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明火作业要安排监护人员和灭火措施。
3、氧气、乙炔瓶必须严格执行使用和储存的规定。
4、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要设立吸烟区域。
5、油库、油漆间、木工间和易燃易爆物品储藏室必须设立专用仓库,按规定设置和配备器材,设立专人管理,要有醒目标志。
(八)施工用电
1、各项目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发的《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
2、各项目部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和手持移动工具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3、各项目工程必须做到用电三相五线制和接地保护系统,电缆架空和电线架空敷设必须有绝缘绑扎,埋地电缆线必须设保护管。
4、各项目部使用的电箱必须符合标准,移动拖箱做到一机、一闸、一箱。
5、大型机械、塔吊、升降机、高层钢管脚手架、井架必须要有可靠有效的避雷接地措施。
6、各项目工程施工用电必须建立档案(用电组织设计、计算书、用电分布图、检查)。
(九)大型施工机械
1、各项目工程部必须抓好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凡是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2、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必须经过劳动局和建筑业测试部门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大型施工机械必须定岗定员持证操作,同时做好例保检修工作,不得带病运转,不得违章作业,设立资料管理。
4、大型施工机械拆装前,各项目工程部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手续,同时必须有专项方案上报分公司质安科。
(十)文明工作
1、各项目部工程材料堆放必须归档堆放整齐,道路畅通,排水系统良好。
2、工地食堂必须清洁,设置消毒、灭蝇、防尘措施,做到二级沉淀方能排放污水,炊事员必须经过当地防疫部门体检合格方能上岗。食堂必须配备冰箱,做到生熟分开,生熟容器不混用,做好留样登记,严禁向无证摊贩购买饭菜。
3、工地厕所必须隔距食堂30公尺,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厕所保持水源冲洗,制定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高层建筑每隔二层设临时便桶。
4、茶水桶应上锁,设立消毒盒,严禁饮用生水。
5、有条件的工地应设医务室,无条件的应配备急救医药箱,配备各类应急药品。
6、生活处应设立垃圾桶,垃圾桶要加盖,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得混堆。
7、临时宿舍必须做到通风明亮,衣物用品要堆放整齐,制定宿舍管理制度和保洁制度。
(十一)工伤事故处理
1、项目工程部一旦发生事故,所属单位必须在4小时内报告公司质安科,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重大伤亡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书面上报,并同时上报工程所在地区的劳动局、公安和安监站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
2、重大伤亡事故由公司质安科赴现场进行调查,协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处理。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项目工程部必须配合公司质安科,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方便,同时要妥善处理好伤亡者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工作。
4、未尽事宜由公司质安部门负责处理,并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备案。
建筑业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