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包括如下内容:
1)详细确定规划地区各类用地的界线和适用范围、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的控制指标;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有条件建的建筑类型。
2)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
各级支路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及标高。
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4)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他交通设施。
5)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细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和图纸:
1)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包括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细则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收入附件。
2)图纸包括规划范围现状图、控制性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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