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配套施工技术操作细则

室外配套施工技术操作细则:乙方必须指派专职的“项目经理”承担其室外的配套工程,从事道路、下水道、建筑小品、景观、绿化翻土、路灯等室外配套工程。由于万科公司销售的特殊性及景观的提前介入,该专职经理不得从事土建、安装等其他工程。

1.所有出墙管左右各1M范围内不得有架子立杆支撑。2.基础验收后整挖路基,土方经平衡后,多余土方一律清出项目红线或驳至甲方指定位置,然后开挖管沟,铺设下水道,铺毕打垫层,做砼面层100mm,作临时道路及永久性道路的预铺。3.道路要求在所有配套管线施工结束后按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采用分批介入施工。相邻绿化翻土按甲方要求时间完工。4.施工现场的各类垃圾应当天清理,堆置在规定的位置,否则甲方有权指定专人代为清理,费用从工程款中加以扣除。5.有义务配合甲方根据销售要求而作出的各种工序调整,并为各配套管线施工提供足够的作业面。6.乙方必须指派专职的"项目经理"承担其室外的配套工程,从事道路、下水道、建筑小品、景观、绿化翻土、路灯等室外配套工程。由于万科公司销售的特殊性及景观的提前介入,该专职经理不得从事土建、安装等其他工程。7.参加道路、下水道、小品、绿化翻土等配套的施工队人员必须为专职的人员,不得从事其他土建、安装工程,以影响配套工程的进度。8.在室外工程开工前需向甲方提交详细的工程进度表,并严格按其执行。9.乙方应义务为四大配套公司提供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并保证不挪用、偷用其材料。10.在四大配套公司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从平整场地、管线定位等方面有义务大力支持各配套施工单位。11.四大配套公司施工结束的场地,乙方不能进大型车辆和挖机堆土机,如有破坏管线事件,乙方负全责。12.乙方人员与四大公司人员在施工中应和平相处,如发生闹事,应及时通知甲方处理解决。如发生打人等事件,不论责任轻重,当事人立即被除名,对工程负责人应作出相应处罚,同时甲方有权扣压乙方工程进度款,以作出相应的医疗赔偿和人工赔偿。13.在四大公司进场之前,土建单位应将场地平整回填到初始标高,不得遗留大石块、烂泥坑和建筑材料。14.开工前应切实做好场地施工排水,无排水条件的应现场做排水明沟,统一排水。15.室外窨井做好后必须立即盖好窨井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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