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民用绿色建筑绿化规定

成都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技术导则是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落实成都市政府《成都市绿色建筑行动工作方案》的发展战略要求,促进建立完善绿色建筑区域性技术标准体系,规范成都市绿色建筑设计而制定。适用于成都市域新建民用建筑绿色设计。其中,成都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技术导则对于绿化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成都市民用绿色建筑绿化规定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应充分保护和利用场地内现状树木。不砍伐、破坏建设场地内树龄大于5年或树径大于10cm的具有一定生态价值树木,当确实不能避免时,应对树木进行移植。
种植设计应选择适应区域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本地植物,本地植物指数不低于0.7。 选择耐候性强、易养护、对人体无害的植物。本地常用植物种类可参见附录A.0.1。
种植设计应根据植物的生态习性进行配植,宜满足下列要求:
1、多种植物合理配植。
2、应采用以植物群落为主,乔木、灌木、草坪、地被植物相结合的复层绿化方式;
3、绿地内宜多栽植乔木、灌木,减少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种植面积,每百平方米绿地内乔木数量不宜少于3株。乔木中棕榈科比例不宜大于30%
屋顶绿化宜选择生长较慢、抗性强的植物,不宜选择根系穿刺性强的植物。公共建筑可上人屋面的绿化面积占屋面面积比例宜大于30%。屋顶绿化植物种类可参见附录A.0.2。
垂直绿化宜以地栽、容器栽植藤本植物为主,可根据不同的依附环境选择不同的植物,对建筑外墙、场地围墙、围栏、棚顶、车库出入口、地铁通风设施、道路护栏、建筑景观小品等处进行垂直绿化。
实土绿化场地宜采用下凹式绿地。下凹式绿地内的种植设计宜选择耐水湿的植物。
种植设计宜有利于改善场地声环境,宜在噪声源周围种植高大乔木及灌木,形成植物隔声屏障。
种植设计宜有利于提高场地光环境质量,宜满足下列要求:
1、种植高大乔木,降低建筑立面反射光引起的眩光污染;
2、活动场地周边栽植落叶阔叶乔木。
种植设计宜有利于优化场地热环境,宜满足下列要求:
1、道路、广场和室外停车场周边,以及室外停车场内部宜种植高大落叶乔木,为场地遮荫;
2、建筑东、南、西三面宜栽植落叶阔叶乔木,有条件时可设计垂直绿化;
3、宜利用植物形成风环境,以有利于冬季室外正常行走,有利于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
作为应急避难场所的绿地宜采用疏林草地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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