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贮水池的设置要求

贮水池设于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建筑物的附近。

设置要求:

1、贮水池应有严格的防渗漏措施,以防贮水渗出或地下水渗入。

2、贮水池设计应保证池内贮水经常流动,不得出现滞流和死角,以防水质变坏。

3、贮水池一般应分为两格,并能独立工作,分别泄空,以便清洗和维修。消防水池容积超过500m3时,应分成两个。

4、生活或生产用水与消防用水合用水池时,应设有消防用水不被挪用的措施,如设置溢流管或在非消防用水水泵的吸水管上,于消防水位处设置透气小孔。

5、游泳池、戏水池、水景池等在能保证常年贮水的条件下,可兼作消防贮备水池。

6、贮水池应设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和水位信号装置。溢流管管径应按排泄水池最大流量确定,并宜比进水管大一号。

7、贮水池应设通气管。室外贮水池通气管的设置高度一般为0.7~1.2m,通气管的直径一般为200㎜.

8、贮水池的水位信号应能及时反映到泵房及消防控制室。

9、穿越贮水池壁的管道应设防水套管。

10、贮水池与建筑物贴邻设置时,其间的穿越管路应采取防止因沉降不均而引起损坏的措施,如采用金属软管、橡胶接头等设施。

11、寒冷地区的贮水池应采取保温措施。

12、贮水池宜布置在地下室或室外泵房附近。

13、贮水池内应设吸水坑,吸水坑深度不宜小于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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