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水队技术副队长在地测防治水科科长和探水队队长的领导下,履行探水队安全技术管理职责,负责探水队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3、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水害防治的各项规定和措施、岗位标准及各项制度,负责检查各项规定、制度的落实情况。
4、负责钻探现场钻孔施工参数的标定和钻孔验收工作,并组织做好钻孔原始数据记录、打钻描述和探水牌板的填写工作。
5、负责及时制定各类工程施工作业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按审批程序审批后,贯彻到每个工人,并监督落实,同时对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6、经常深入井下一线,加强探水现场管理,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工作达标,同时监督、检查各项规定、制度的落实情况,严厉查处“三违”行为。
7、不断组织探水队人员学习业务知识,强化人员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职工业务素质和操作水平。
8、负责队组材料的申报、领用、发放和管理工作。
9、掌握好工程进度并负责各种原始记录、资料的保管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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