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与绿色转型发展

中国正处于快速城镇化的进程。这个进程还要持续若干年,但也有可能由于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原因而发生偏差、迟滞甚至停滞。中国已经有众多城市面临日益增多、日益严重的资源环境生态问题,如水资源严重短缺、大气环境严重污染、城市垃圾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城市绿地严重不足等。中国传统的城镇化模式已经难以为继,必须走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保育和空间优化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为此,应努力从绿色发展观念法制化、绿色发展道路差异化、绿色城市管理社会参与化、关键支撑科技供给保障化、重点影响领域加强化等方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为绿色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传统城镇化模式的不可持续性 城市化或城镇化是社会发展中伴随着工业化发展,主要表现为非农产业不断向城镇集聚、农村人口不断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农村地域向城镇地域转化、城镇数量增加和规模不断扩大、城镇生产生活方式和城镇文明不断向农村传播扩散的一个历史过程。城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在城镇化过程中它实现了三个结构转变:第一,经济上产业结构的转变,低效益的第一产业逐步被较高效益的二、三产业取代,生产效率大大提高;第二,空间上聚落结构的转变,零散、稀疏的农村村落结构被集聚、紧凑的现代城市结构取代,用地水平极大提高;第三,社会上人口结构的转变,随着大量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城镇生产生活方式和城镇文明逐步取代传统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和农村文明。然而,世界近现代史表明,城镇化的过程并非都是一个文明、优美、良好的过程,不当的城镇化也会在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上产生一系列问题,其中在资源环境上的问题尤其突出,是城镇化不可持续的根本原因。 我国快速推进的城镇化是建立在对土地、水资源、能源、原材料等资源的大量消耗基础之上,由此导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加剧,成为城镇化发展的硬性约束。 资源粗放利用的传统城镇化模式不仅消耗了大量的宝贵自然资源,而且产生了大量的废弃物,污染了生态环境,加剧生态环境恶化;不仅直接导致城市生态环境的恶化,而且随着污染物的增加及其转移,广大乡村的生态环境也受到侵害,城乡整体的生态、人居环境持续恶化,不容乐观。 我国城镇化绿色转型发展的实践与障碍 我国城镇化绿色转型发展的实践起步较晚,直到“九五”计划以来才逐步受到国家重视。虽然在国家层面对绿色城镇化没有系统的战略考虑以及出台有关专门性政策文件,但也先后零零散散地开展了一系列与绿色城镇化有关的实践,旨在防治城镇化进程中出现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从国家层面看,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环保部等相关部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积极推动绿色生态建设,包含支持绿色生态城区建设、补贴绿色建筑发展、推进建筑节能、开展城市试点示范、出台更新相应规范标准等方面,通过开展一些生态环境建设先进标杆创建与示范活动,推进先行地区开展绿色城镇化试点探索积累经验,以及发挥示范效应。 我国的城镇化实践表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近年来随着经济实力增强,市民追求生态良好的人居环境的愿望也更加迫切,而地方政府一边“屈于”市民的环保要求压力“顺势而为”。另一边又有比较强大的政府财力支持,而且推动环境治理还能催生出环保产业,培育区域经济新亮点。因此在环境治理上比较积极,成效显著,如我国环太湖地区的环境治理与环保产业发展就是一例。但是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十分不平衡,中西部还有大量落后地区、贫困地区,这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落后,城镇化程度比较低,今后这些地区的加速发展势必增加环境压力,是城镇化绿色转型发展的客观阻力。 更严重的是,在市场化过程中,我国资源资产领域改革滞后,仍受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资源的所有权与资源的行政管理权不分,且在一定程度上资源行政权错误取代了资源所有权,导致国家作为资源所有者的收益地位旁落,国有资源资产收益流失,并且造成资源总成本构成不全,而资源总成本构成不全导致市场上资源和资源性产品价格过低。以矿产资源资产为例,我国矿产资源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采取无偿划拨形式,而8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了有偿使用,有偿使用的形式是收取资源补偿费、资源税以及近几年的矿业权有偿取得。因此,我国要实现城镇化绿色转型不单单是改革资源及资源性产品价格,更应该从源头上完善资源产权,加强资源资产化管理。 多主体参与绿色城市管理本身是一个逐渐发展、渐进成熟的民主发展过程,对于我国来说,短期内很难改变以政府为主导、自上而下、单一主体的城市管理模式,如果没有良好的官员考核机制和政绩评价体系,资源与环保保护仍将处于一种边缘地位,这也是我国城镇化绿色转型发展的困难所在之一。 绿色城镇化发展不仅需要思想上的更新,更需要实实在在的科技实力做支撑后盾。而我国的绿色转型发展观念普及不久,在能源、交通、建筑、垃圾处理等重点领域绿色科技发展比较滞后,许多绿色管理制度也是刚刚建立,并不成熟和完善,这制约了我国绿色城镇化的发展。 我国城镇化绿色转型发展思路 绿色发展观念的具体法制化。今后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对绿色城镇化的关键重点领域加强研究,特别是对具体的操作环节加强研究,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可操作的规范化管理制度,使之能切实、具体落实到行动实处;二是加强对关键的、有影响力的主体进行强力约束。 绿色发展道路的个体差异化。绿色城镇化虽然可以从绿色(空间)规划、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化覆盖等各方面作出努力,但每个城镇的具体情况不同,需要“绿化”的重点和可供“绿化”的条件也不同,因此绿化的道路选择也不同。对于我国这种幅员辽阔、南北方自然条件差异大、东西方区域发展差距大的国家,绿色城镇化除了设定基本的绿色发展底线标准外,更多的是应该鼓励差异化、个性化发展。 资源资产管理的科学系统化。首先,实行资源资产的分类管理;其次,完善资源资产的产权管理;再次,加强资源资产的价格管理。 绿色城市管理的社会参与化。在赋予绿色城镇化道路的发展差异化与选择个体化条件下,鼓励地方政府调动全民的积极性,制定全民都热情参与的绿色城市建设与管理方案。 关键支撑科技的供给保障化。绿色城市建设中关键支撑科技包括“硬科技”和“软科技”。前者主要包括资源节约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等,而后者则主要是绿色城市建设中各个领域管理的科学化和有效化。 重点影响领域的实践加强化。分别可以从几方面进行强化:城市土地利用、城市交通建设、绿地系统建设、城市垃圾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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