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测量管理措施
一、组织机构
单位技术部测量组,现场测量负责人和测量员。
二、仪器配备
三、测量措施
1、在建设单位的主持下,单位技术部、项目总工程师、测量组、现场测量负责人和专职测量员会同勘察、设计单位现场做好交接桩手续,并及时进行复验和签收。
2、测量人员及时妥善保护好各种标桩,认真复测并书面报技术部测量组复验,定期巡视标桩保护情况。
3、测量放线遵循“先整体后局部”的原则,楼层测量放线先放控制轴线,经检查准确无误后再放轴线、墙柱边线、模板控制线及门窗洞口线;高程测量先从±0.000或+0.5m线处利用经检定的钢卷尺沿铅直线往上量距,利用水准仪复核无误后再将此标高放样。
4、坚持测量复核的方法和步步有校核的工作原则,楼层测量、高层测量及所有测量内业计算资料必须两人复核,同时流水线施工时必须复核段与段之间的轴线与高程以使之符合。平面控制除校核轴线间距外还应检查对角线及90?直角。
5、测量误差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楼层测量放线、标高抄测在确保其误差在规定范围内后进行平均分配,避免误差积累。
6、特殊部位坚持打通线,外窗安装时,窗外阴阳角从上往下弹控制线,贴外墙砖时挂通线并用经纬仪校核。
7、使用有检定证书的测量仪器,测量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并严格遵守施工测量操作规程,精密仪器雨(雪)天、烈日下测量应打伞以防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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