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部部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总工程师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地测部行政业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技术政策,领导全部职工搞好地测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和党政布置的其它工作。二、把监督检查地测业务保安工作,作为本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三、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实际情况,监督检查地测人员工作质量,及时组织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地测问题,保证为生产提供可靠的地质测量数据及图纸资料。四、抓好地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使全部各项工作按照安全质量标准要求进行。五、关心职工生活,做好职工思想工作,有计划地组织业务培训和安全知识学习,充分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六、负责制定部内各项管理制度和个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经常检查落实情况。七、组织编制地测年度工作计划和矿井防治水计划。八、定期召开部务会议,对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九、负责组织地测事故的追查分析,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十、负责地测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推广使用工作。主持地质及水文地质方面的科研攻关工作,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地质及水文地质问题。十一、负责保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1环保体系认证中有关地测工作的有效运行。十二、负责组织、建立地面岩移观测工作。十三、参加有关设计的审查工作。十四、负责各种大型测量工作方案设计和测量技术报告的审核工作。十五、负责组织测量人员,在巷道掘进、开口、贯通过程中,对开口位置、中腰线等数据及时进行测绘,向生产技术部门的生产施工队组提供准确数据。十六、负责矿井地表裂缝塌陷区的调查,及土地塌陷调查取证工作,并按公司规定提出补偿意见。十七、负责地质和水文地质年报、季报的编制工作,并组织编制各类地质报告及有关地质资料的审查及监督防治水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工作面探放水和探老空和探老窑等工作,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十八、负责组织地质、水文及钻探人员,对回采工作面、开掘巷道的地质及水文情况进行物探和钻探。为有关部门制定技术规程措施提供详细、准确的地质预报和水文地质预报,并跟踪处理。巷道掘进过地质构造时,利用勘探设备,根据岩层煤层情况进行勘探,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以上是鲁班乐标整理的内容,更多关于“地测部部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建筑方面的知识,可以登陆鲁班乐标鲁班乐标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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