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许可证换证

燃气经营许可证换证是非常重要的,证书的存在是企业实力的体现,每个细节都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鲁班乐标小编就燃气经营许可证换证和大家说明一下。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省住建厅《关于换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城函〔2012〕898号)的要求,我市已对所有燃气企业统一换发了新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并明确了经营许可期限,目前部分燃气企业新证即将到期。同时,按照省住建厅文件要求,瓶装燃气供应站点也须换发新证。现就燃气企业新证到期换证和瓶装燃气供应站点换发新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换证范围1、已取得市建委颁发的国家住建部统一监制的燃气经营许可证且经营期限即将到期的燃气企业,须按本通知要求换证。2、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含燃气汽车加气站、瓶装液化气换气点),须按本通知要求换发新证。二、换证程序(一)燃气企业须在经营许可到期前40天向当地建设部门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并填写《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二)各县(市)住建局对辖区内到期换证的燃气企业经营许可条件进行审查并签署初审意见。(三)燃气企业于经营许可到期前30天将申报材料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四)市建委按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换证审批工作。各县(市)燃气汽车加气站到期换证和瓶装燃气供应站点换发新证由各县(市)住建局负责办理。市区瓶装燃气供应站点换发新证须于2013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三、换证审查内容城镇燃气企业或燃气汽车加气站换证审查的主要内容是:该企业或加气站是否符合燃气经营许可条件,包括燃气经营场所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齐全;气源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气源保障方案是否完善;各类应急抢险预案是否完善并定期进行演练;燃气设施是否完好并定期维护、检测;经营管理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燃气方面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及规定;安全评价审查意见是否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是否到位;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操作人员是否参加继续教育和持证上岗。更多关于“燃气经营许可证换证”等建筑建设方面的知识,可以登入中国鲁班乐标鲁班乐标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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