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道路总体布局,交通应在全市范围中均衡分布,道路系统中,一般干道间距为700m-1100m,道路网密度为2.81.8km/km2。小城市干道间距500m作用。
(2)我国城市道路按不同功能有三级划分:
1)主干道(全面性)是城市主要客货运输路线,红线宽为40m左右;
2)次干道(区干道)为联系主要道路之间的辅助交通路线,红线宽为30m左右;
3)支路(街坊路)是各街坊之间的联系道路,红线宽为15m左右。
为明确道路性质,可依其功能分为交通性和生活性两大类道路。
(3)城市道路系统规划要结合地形,减少土方工程量;满足各种管线敷设和人防工程要求,防止噪声干扰。
(4)城市道路系统一般归纳为方格棋盘式、环形放射式和自由式几种。这是根据当地的社会、自然和现状条件所确定,按道路系统的基本要求进行合理布局。
(5)城市道路系统由主要道路和辅助道路两类系统组成。主要道路是交通性道路,是解决城市各部分之间和与对外交通枢纽之间的联系,辅助道路是生活性道路,是解决城市分区的生产和生活组织。
(6)通常采用快、慢车分流,客、货分流,过境与市内交通分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流;开辟步行区、自行车道、快速公共交通专用道等措施。
(7)确定道路红线宽度应根据城市性质、规模和道路系统规划的要求,考虑交通量(机动车、非机动车、人行交通)、日照通风、管线敷设及建筑布置等因素。道路红线宽度是道路、市政横断面中各种用地宽度的总和,其中机动车道占主要部分。一条车道宽度为3.5m,一条快车道宽为3.75-4m,所需车道数视具体情况而定。道路横断面的基本型式有一块板(红线宽40m以下)、两块板、三块板(红线宽40m以上)三种。型式确定应因地制宜。
(8)城市交通运输的合理组织,应使客运、货运的交通量在城市中均衡分布、减少彼此干扰;合理布置主要吸引人流的公共建筑物;引开过境交通,合理布置大型停车场;组成地上、地下结合的交通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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